对于供应商来说,他们不惜亏本也要挤进家乐福等零售巨头的采购渠道,视之为提高知名度和打品牌的最有效手段,因为这意味着其产品和生产流程得到了国际企业的认同。这种认同甚至比政府部门的认同更有价值,中小商场、便利店、小卖部等传统渠道都追随这些大零售商进货,他们才是供应商真正的利润来源。于是,面对着外资商业卖场有限的资源需求,供应商们往往会使出浑身解数去讨好外资零售商高管甚至一线的员工,这其中自然也包括进行商业贿赂,且这种方法最为直接并起作用。而这种局面的出现,则完全是因为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关系的不平衡所导致的。
但如果简单认为外资企业是在进入中国之后才感染了“贿赂病”,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外资企业的商业贿赂早在进入中国以前就已存在,这其中不仅有被动受贿的行为,也不乏主动行贿的行为。
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就此指出,跨国公司之所以行贿赂之事,与垄断问题分不开。实际上,贿赂是一种获得垄断权益的手段。他分析,现在的商业竞争中存在着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垄断。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国外,跨国公司始终在追求垄断权益。随着各国反垄断的呼声高涨,各种控制垄断的法律和法规出台,加之民众对垄断行为表现出的反感,跨国公司要开辟更多的途径获得垄断的结果。而跨国公司的贿赂行为出现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获得垄断权益。为此他们可能会使用不少不正当的手段。
对策 多管齐下大整治
“出现商业贿赂这样的问题,不仅仅是销售人员贪婪,供应商也有责任。现在整个行业的环境变成这样,都是供应商一手造成的。一些供应商会采取‘飞单’的方式谋取私利,这就造成了卖场本身的损失。”上海雅迪尔居饰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崔寿官建议,有必要建立一个供应商数据库,对一些质量不高的供应商或者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供应商给予处罚,造成“人人喊打”的氛围。
崔寿官续称,其实不妨可以采取三大措施以制止商业贿赂。其一,将私自拿回扣的销售人员开除,对给回扣的供应商企业实行清场,以示惩戒。其二,从上到下全员监督,敢于举报,特别是要鼓励一线销售人员加强对不良现象的举报行为。其三,专门成立一个执法队,对商业贿赂进行监管和处罚。“目前零售业有很多的法律法规需要制定,这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目前唯一的办法只有企业洁身自好,遵循市场经济游戏规则。”
“中国对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已经有了比较严格的法律进行惩治,但是跨国公司和不少国内的人士仍然去触碰这个底线,主要是因为巨大的利益诱惑。” 南开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指出,我国法律虽然有些条款规定得很严厉,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体系,还是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存有漏洞。这就给不少跨国公司不断用更隐蔽的方式进行贿赂活动以可乘之机。此外,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立法、执法、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宣传教育各个方面全面推进。一定要使商业贿赂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让它得不偿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业贿赂泛滥的问题。单依靠法律不能够完全解决问题。
郭羽诞也表示,除了法律以外,还有很多因素对商业贿赂行为有影响。如果要改变跨国公司贿赂问题,要从加强媒体监督力度、净化商业环境、完善立法严格执法等方面去考虑。但是,只要跨国公司不停止对利润的追求,其贿赂从本质上就难以杜绝。
“商业贿赂是任何大卖场都会遇到的问题,关键在于管理者的目标设定和清浊分寸的拿捏,如果真要下决心把这个问题控制下来,其实办法是很多的。” 上海森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静指出,公司不可能是今天才知道员工贪污腐败的,只是公司觉得到了该收网的时候。对员工的表现和动态,对事件的发展,其实他们是非常明白的。“用战略的眼光对待生意,用游戏的方法设计管理,零售巨头们骨子里比谁都清醒。”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去年7月12日,家乐福中国区总裁罗国伟上任之前,家乐福中国区高层就已南下,从食品部、家电部等部门开始调查公司内部的贪污问题。对存在质疑和不合理的地方,要求相关员工做出解释。针对内部腐败问题的“严打”其实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