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琳,自己都不懂的成功
罗琳从小就喜欢写作,也喜欢讲故事。从五六岁起她就想当作家,那会儿她写了自己的第一本“书”——一个关于兔子拉比特的故事。24 岁那年,在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她忽然发现眼前出现一个瘦弱的、戴着眼镜的小巫师在车窗外对她微笑,这就是哈利的雏形。过了 7 年,罗琳把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的故事推向了世界,从此以后,这个形象就成为风靡全球的故事品牌。
1994 年的时候,罗琳与一个葡萄牙籍记者婚姻破裂,搬回到苏格兰。当时她朋友少,经济也陷入困境,还要养育 4 月大的婴儿,所以要申请救济。我们可以想像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婴儿,没有任何收入。即使是这样,罗琳还是一直构想哈利·波特这个人物。其实早在英国南部时她就经常写作,教书时也会抽空写上几笔,但是当时,她还没有发表过任何作品。
1994 年,罗琳已身无分文,这个时候的罗琳已经到了决断的时候,她必须要马上出版自己作品,否则就没有什么机会了。她决定尝试出一本书。推着婴儿车,她在爱丁堡的街头四处走,直到孩子入睡以后,她才跑到咖啡厅里写作。当时她常在尼古拉逊餐厅写作,这个地方如今已经是一个著名的景点。当时她一杯咖啡也能坐几小时,就是这样,哈利的形象渐渐成型。
最后她寄出手稿,但出版商评价说这个作品对儿童太长而拒绝出版。这本书的编辑说,自动投稿的书通常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这回他碰巧拿走书稿去赴一个午餐,因为对方迟到,他开始翻开去读,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故事一定会成功。在这位编辑的推动下,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终于购下书。当罗琳听说他们想出这书时,她说,那是除了女儿出生之外她人生第二个开心的时刻。
随着《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出版与走红,罗琳一步登天。1997 年,第一部小说问世时,其美国版权已卖到 10 万美元,创儿童文学天价,罗琳名扬天下。第四部小说《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出版时,她已是知名作家。罗琳受到了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接见,还得到英国女王嘉奖,她甚至被封为大英帝国官员(Officer of the British Empire),成为英格兰的英雄。此外,“雨果奖”(Hugo Award)、“史托克奖”(Bram Stoker Award)、“年度最佳作家”、“儿童文学家奖”等无数荣誉都向她涌来。
在新书推广时期,罗琳的行程安排之紧凑不亚于英国首相布莱尔。更有人戏言,罗琳的支持者不仅远比布莱尔多,连美国总统布什都望尘莫及,因为《哈利·波特》系列已经几乎是美国人手一本。《哈利·波特》系列图书与电影的成功,不仅给罗琳带来了她做梦都不敢想的知名度,更带来几乎让她“晕倒”的财富。
不管是图书出版、电影放映,还是“哈利·波特”各种商品化的经营,都直接或间接地在为罗琳赚钱,她的个人财富数字呈指数式增长。要知道,在 1996 年的时候,她还是身无分文,但到 2002 年,其个人收入已经超过 1 亿英镑,不仅成为亿万富翁,还是英国第一女富翁。据《福布斯》统计,到 2004 年,罗琳的财富超过了 10 亿美元,进入《福布斯》的“全球富翁榜”。
在当今世界所有作家中,罗琳的财富名列第一!《福布斯》甚至还大胆预测,等到《哈利·波特》系列 7 册图书、7 部电影全部完成之后,罗琳的个人财富可能超过 100 亿美元,其财富将与 35 岁时的比尔·盖茨不相上下。如果这个预计成为现实,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每个单词为她带来的收入超过 1000 英镑,真是一字千金!就是现在其书中每个单词带来的财富已超过 380 英镑,相当于人民币 4500 元以上。
有人问她:你为什么如此成功呢?罗琳会说:“其实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上来,因为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这么成功。”《纽约时报》儿童文学编辑利普生(Eden Ross Lipson)则说:“罗琳的成功,在英国文学作家中史无前例,在美国文学作家中史无前例,在整个英语文学作家,甚至全球文学作家中都是空前的。”
罗琳成功后,想继续呆在爱丁堡那个咖啡厅的宁静角落里写作,但这个愿望已经越来越难以实现了,因为她已经太有名了,谁都认得出她,另外,她还受到把“哈利·波特”变成赚钱机器的巨大压力,这个品牌已经是一个价值千亿美元的价值链的核心。如今,《哈利·波特》系列已有 35 种语言版本,在 115 个国家出版,全球销量超过 3000 万册。
罗琳常常双手一摊,无奈地说,她每日收到一百多个查询,它们来自于索尼、微软、波音飞机公司,甚至生产杯子和碗碟的公司。他们不厌其烦地询问可否用书中人物推广他们的产品,就像我们在中国看到的无所不在的形象代言人一样。还有人提出用哈利做各种可笑的广告和宣传,比如牛油之类,她一概拒绝。实际上,罗琳已不是哈利·波特的独家拥有者,她已经把与电影相关的版权卖给了哥伦比亚公司,所以,电影相关的版权事宜由哥伦比亚公司决定。
很多年前,作为一位单身母亲,罗琳母女的生活极其艰辛。在创作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罗琳因为自家的屋子又小又冷,才到自家附近的那家咖啡馆里写作,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小纸片上收集起来。在哈利第一部中,哈利·波特因为父母丧命车祸,自婴孩时期起,就寄养在舅舅家里,受尽虐待。11 岁生日那天,他获知自己有巫师潜质,经神秘人物指点,前往霍格沃茨巫师学校读书。这个简单的情节就是当初“哈利·波特”的构思。
西方媒体问她:你计划在这个系列中写多少本?她说:“我设想这个系列一共写 7本,因为我觉得,从 11 岁起到 17 岁,培养一个巫师总共需要 7 年时间。每部书的内容,讲的都是哈利在霍格沃茨一年间的事情。所有七本书共有的主题是善恶斗争,恐怕后面会出现伤亡呢!每当听我这么说,孩子们就央求我,别让罗恩遇难;他们似乎认为他最脆弱,兴许因为他是主人公最要好的朋友。”
当媒体问她:身为儿童书作家,你最喜欢自己生活中哪一部分?她回答:写作!罗琳对于自己品牌的深深的感情,由此可见一斑。一个品牌的背后是激情,真正的激情是发自内心的,像罗琳这样。汤姆·彼得斯说:激情的作用不可想像的大。他给企业做咨询项目时的项目名称就是:WOW!听起来像不像人们赞叹时发出的惊呼!他还说:“以前我们都说“品牌”(或者商标Trade Mark),现在我们可能要说“爱牌”(Love Mark),因为品牌的背后是热爱,既蕴含了品牌所有者对品牌的关爱,也体现了消费者对于品牌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