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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研报频频误导,投资者维权艰难


[  腾讯    更新时间:2012/3/16  ]    

 

  “起诉是要有举证责任的。如何证明研报虚假,这个一般投资者做不到。法律上又缺少细化的司法解释,没有硬性规定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导致。所以投资者遇到问题先投诉到证监会,待查处后再起诉,至少在这一块的证据上是没有问题了。”许峰说道。

  许峰解释道,从投资者角度来看,如果向出具证券研究报告方索赔,需要证明投资者的损失与证券研报的出具具有因果关系,而至少还需要如下内容:一是研报存在虚假或误导;二是证券公司或投资咨询机构主动提供或传播给投资者研报。如果研报存在虚假或误导,而机构并没有提供给投资者,是投资者通过其他非正当途径获得,那么机构不具有赔偿责任。如果是证券公司或投资咨询机构主动将研报信息提供给投资者,而研报本身不存在虚假或误导,研报的出具也保持了必要的审慎,那么即使投资者信赖了研报,获取研报的途径是合法的,损失也不能由证券公司或投资咨询机构承担。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律师指出:“几经曲折后,‘信达证券研报(宝安石墨矿)涉嫌虚假案’能够被正式受理,这已经是行政监管方面的突破。不过法律有了规定还需要执行,比如说《证券法》规定了不得虚假研报,承担民事责任是应有之义。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在执法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这是造成投资者维权难的又一因素。”

  免责导致对公众任意误导

  其实在研报误导的问题上,投资者维权完全是有法可依的。

  《证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许峰指出,在证券分析界可能存在这种认识,即研报对公众投资者不收钱,所以很多结论的出具可能就带有任意性,没有足够的合规、客观、专业、审慎,其实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上述两条法律条款便是针对投资者受虚假研报误导之后索赔的直接法律依据,也是证券研究报告不仅仅要对客户负责的法律依据。

  最近在天相投顾案件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微博)力挺天相投顾,并提出策略让天相投顾把研报的“免责条款”公开,以示免除责任。但这种做法马上遭到律师们的集体否定。张远忠拿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和《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法律条款予以还击。许峰则解释道:“免责条款做个提醒是必要的,但不能因为提醒而免去全部责任,关键还是看研报是不是具有误导和虚假,还有就是误导和虚假是故意的、过失的还是无意的?如果是故意研报造假,最终的免责说明不仅等于没说,反而会加重它的责任。”

  而在股民诉信达证券案件中,研报在媒体上发表是否被授权的问题也一度被提出。对此,张远忠回复道,普通投资者哪里知道该报道是否经过了信达证券的书面授权,只要媒体上发表了信达证券的研报,就应当首先推定是合法转载。因此,造成投资人损害的,信达证券也是第一责任人。

  在最新报至证监会的申请书中,张远忠写道:“尽管信达证券认为是个别媒体未经授权发布自己的研报,但信达证券至今未拿出媒体侵犯自己权益的证据,也没有对侵权媒体采取法律行动。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是信达证券自己故意或过失发布了自己的研报。如果结论成立,我们需要管理层调查,信达证券在发布研报的过程中存在先向自己的特定客户发布研报,再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布研报的问题,如果这样,信达证券违反了发布研报公平原则或不得优先向特定客户发布研报的原则。”

  对于近期两桩典型案例,许峰认为,无论最终证监会调查结果如何,有一个意义就是告诉投资者,即使自己不是证券公司或投资咨询机构的客户,只要是被有意误导的,便有权利要求出具虚假研报的机构赔偿损失,并要求证监会对出具虚假研报的机构进行查处。

研报涉嫌利益输送

  近来诸多质疑直指券商为代表的研报出具机构有悖恪守“独立、客观、公平”的应有之义。为什么近来研报的问题频出?究竟是研究能力不足、未能尽职调研还是涉嫌利益输送?为何预测屡屡不准?

  不得不承认,出现问题的一部分研报就是因为行业利益链在背后作祟。尤其身处资金密集行业的券商研究员与上市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机构唇齿相依使得整个产业链顺利运转,在金钱的强烈诱惑之下,原应公正客观的报告变为分享既得利益的工具。一位去年在新财富评选名列第四的分析师坦言,自己每天除了同时编写数份报告,经常还要忙着去上市公司、基金公司联络感情。虽然目前国内类似的内幕交易认定仍非常困难,但整个行业的形象和诚信度已然受损。

  安华农业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策略分析师唐泉曾经有着券商任职的经验,他对记者直言:“去年之所以研报问题频出,首当其冲的原因就是其中的利益纠葛。很多券商研究所跟公募基金之间都有利益瓜葛,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一些上市公司基本面出现了不好的信号,但为了基金分仓也还是会维持对这些上市公司做出正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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