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向泛海建设发出《关于要求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下称《整改通知》),《整改通知》明确指出泛海建设对大股东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披露有误。
泛海建设2007年年报和2008 年半年报对大股东泛海建设控股关于浙江泛海、武汉公司土地使用权证的承诺事项披露为“若未能在2008年3月底之前取得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则发生的相关损失由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担。”
对大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披露为“2008年3月底前,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2宗土地使用权证已领取,未触及股东履行承诺情况。”经检查,武汉公司共需办理27宗土地的使用权证,截至2008年12月31日,仍有2宗土地未办妥产权证。泛海建对大股东就武汉公司共需取得27宗土地使用权证的完成时间与赔偿的承诺披露有误,对该批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情况的披露不完整。
泛海建设原计划,武汉公司在 2008年通过对外销售土地76.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实现土地销售收入175,970.50万元,净利润40,916.79元。暂且不论大股东未能在承诺期限前完成土地权证办理对公司盈利的负面影响究竟有多大,单其在2008年3月底前取得的土地权证的12块宗地,能否满足上述计划要求是个疑问。因为泛海建设对事关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信息披露存有失误且不完整,其对外解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令人完全信服。
和资产收购后盈利同比大幅下滑的严峻现实相比,泛海建设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预期无疑是大胆、乐观的,究竟是什么因素令其如此胆大、乐观的预测公司2008年的经营业绩呢?
那位对泛海建设业绩未达盈利预测目标解释不屑一顾的资深投行人士告诉记者:“泛海建设在预测业绩时,其最大的底气在于,公司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泛海集团对所收购资产盈利预测差异,没有作出用现金不足的强制性承诺规定,反正兑现不了也不用真金白银去赔,随便找个理由、道一个歉就行了。”
该专业人士的一席话令人茅塞顿开。
导致泛海建设2008年实际盈利未达预测目标的因素除了从大股东手中收购的资产不能如期获利外,公司原有的地产项目业绩同比大幅下降也是重要原因。
据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深圳月亮湾项目为深圳特区内低密度高端楼盘,计划于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但2008年上半年项目处于桩基施工的关键阶段时遇到了多年罕见的暴雨, 使工期进度大幅度延后,无法按原计划推进,同时,公司根据深圳2008年下半年成交量急剧萎缩的不利局面,主动调整了项目的销售计划,导致2008 年未能实现营业收入;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5-8#地块项目,受房地产行业系统性风险影响,出现了比一般商品房更大的销售困难,尽管采取了多种销售策略,仍未能达到预期的销售面积,原计划销售的商业楼盘,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原来有明确的购买意向的外资方也放弃了购买,只能推迟商住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公示信息显示,2008年6月15日,泛海国际居住区的7-3#住宅楼取得预售许可,6月18日开盘。预售楼盘获准预售住房71套,销售面积18654.98平米,预售均价31500元/平米。截至目前为止,该楼盘预售尚无一套住房签约。
为什么泛海建设大量销售费用投入进去,预售的楼盘在长达近10个月的时间内竟然一点预售签约的动静都没有?泛海建设董秘向记者表示,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变化,调整了这个楼盘的销售时间。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泛海建设楼盘滞销与其不肯降价让利有直接关系,就连一直力挺唱多泛海建设的中投证券地产分析师李少明都公开承认这一点。
泛海建设的2008年年报显示,公司房地产销售毛利率为51.2%,同比毛利率上升10个百分点。
万科2008致股东的信中有一段话发人深省,由“房地产”联想到“高利润”,将房价上涨视为对房地产业的利好因素,恐怕已是行业内外常见的一种习惯性思维。中国住宅业根本不应该是一个高收益行业。它是一个自由准入的行业,也不存在高耸的技术壁垒;在土地交易完全市场化的背景下,部分先发企业在不可替代资源上的独占性已不复存在,随着存量土地资源的逐步消耗,这一方面的先发者优势正在迅速弱化并日渐消亡。这样一个行业,所能够期待的,只能是一个公平的收益水平。
泛海建设所谓的部分项目调整开工进度、开盘销售时间,貌似追求长远利益,实际上是抱着地产暴利的思维不放,在房地产全行业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市场形势下,泛海建设地产销售收入的毛利率不降反升,若以此为公司市场销售策略,令其盈利实现预测目标无异于缘木求鱼。
不无巧合的是,国内企业社会责任专业咨询机构——润灵公益事业咨询(RLCCW)正式发布了其对于泛海建设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报告,结果显示,泛海建设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在润灵公益事业咨询的MCT-CSR报告评价体系下得到29.79分(MCT-CSR报告评价体系满分为100分)。
泛海建设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硬伤在于:其一,未披露泛海建设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治理结构和具体制度方针,其各责任项目形成机制不明,项目可持续性存在隐患;其二,对各利益相关方履责情况说明多为定性陈述,缺乏有力的客观数据,即量化的履责绩效信息披露;其三,泛海建设的报告还缺少利益相关方证言和第三方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