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融资可能
但是压力还是迎面而来,虽然万钧认为中联租赁在国内厂商系租赁公司中已经走在了前面。
“中国融资租赁还是孤军奋战,根本上还是依赖股东的资金实力,靠股东借款,厂商系靠厂家的积累,金融系靠银行资本金的积累。”万钧说,现在厂商系开始扩大到跟银行的合作,但还没有发展到融资租赁作为一种市场主体向公众直接融资的程度。
当然,万钧并不奢望吸收储蓄,事实上也不可能。“如果市场能对融资租赁交易结构、实质和安全性等有较高的认知度,就有投资者愿意以较国债或存款更高的收益通过证券等方式直接投资融资租赁资产。中国目前的债券市场发展不充分,这种在成熟市场通行的融资方式较难实现。”万钧认为,“如果能达到这个高度,融资租赁可以真正发挥其有别于银行等机构的独特作用,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具有更高收益的安全投资渠道。”
事实上,租赁资产的证券化在业界已有尝试。2006年5月15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远东租赁”)的首期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益凭证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首只上市交易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它标志着在国内有着20多年经营历史的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第一次与资本市场接轨。
但远东租赁的上述产品是由远东租赁母公司担保的,只是一个“准证券化”产品。屈延凯表示,如果没有担保就是标准的证券化了。
“我们在国外经常做证券化产品,成本确实要低很多,并且是无追索权的,也就是没有担保。在购买证券化产品时,投资者自己要看清楚并承担责任,一旦资产包出现问题,或者出现欠租情况,租赁公司不再承担责任。而远东租赁的准证券化产品中,在租赁资产出现问题的时候投资者是有追索权的。”李思明说。
即便这种“准证券化”产品,在租赁业也仅此一例。中联租赁目前正在尝试操作的模式是,通过与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合作,发行以租赁资产受益权为标的理财产品,通过银行的渠道,从广大公众客户中募集资金。
于是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和银行走到一起:由银行募集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购买租赁公司相应的租赁资产受益权,然后信托公司通过银行渠道向社会公众发行理财产品,直接面向公众融资。
“保理业务本质上还是放贷业务,但信托理财产品则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倪仕水说。
“租赁资产的收益将在不同主体间进行分配。投资者占大头,中介机构占小头。银行、信托和我们租赁公司都是中介。”万钧认为,“融资租赁本身是一种比较安全的交易,货物的所有权始终在租赁公司手里,在最坏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把设备收回来,进行再处置,再制造,利用厂商的制造和销售能力,这些回收的设备大多数情况不会亏损,还可能产生增值。”
中联租赁的相关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推动这个计划,“我们对创新的需求很急迫。”万钧表示,虽然目前保理基本能够满足需要,但是中国租赁业要走到更高的高度,不能只依靠银行的贷款模式。“还是要跟银行合作,但是希望获得公众资金。投资者可以获得收益,银行获得中间业务收入,还可以使公众可以扩大对融资租赁的认识。”他希望这种模式能在中联租赁的业务中占到更大的比例。
但是周剑振提醒:面向公众融资应十分谨慎。打包的租赁资产结构可能非常复杂,很难实现标准化,很难让大范围的公众对资产质量和风险作出判断,购买以租赁资产为基础的公众化产品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他买的是什么。“透明是创新的前提。不透明的产品逃不了整体的道德风险,在面向大众时,操作者有可能利用信息不透明危害投资者。事实上,结构复杂、信息不透明的衍生品泛滥正是次贷危机的根源之一。”
“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一般应面向金融机构、私募基金,而不是直接面向公众。”李思明认为,租赁资产信托产品的风险在于,公众承担了证券化过程的风险,而公众没有这个判断能力;在美国市场,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产品主要是向基金发行,基金有专业队伍,且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只是基金投资组合的一部分。
“应鼓励私募。”周剑振建议这类理财产品应面向专业的投资机构,有足够专业的知识来关注资产本身的质量和风险。“如果直接面向大众,有可能害了这个行业。”
李思明认为现阶段解决这种道德风险的途径是担保:由具备相应信用能力的机构对相关租赁资产进行强有力的担保,一旦租赁资产发生风险事件,该担保机构要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公众承担的是信用风险而不是资产风险。“租赁证券化的产品没有担保直接面向公众是非常危险的。”
万钧介绍,目前中联租赁正在设计的信托理财产品中,中联租赁、中联重科(12.41,0.66,5.62%,吧)都将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