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第四次拍卖还要举行。在这场最新版本的“游戏”中,尴尬的似乎是法院——此前,为了防止“流拍”再次上演,济南市中级法院早在5月30日决定第三次拍卖三联集团所持股权时,即已明令三联集团不得参加竞买,且将竞买保证金由原来的8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但这一切“防范措施”,现在看来都是枉然。
“三联根本没有必要‘搅局’。”采访中,不少人士坚持这一观点。他们的依据是,三联商社的江湖地位至今依然不可小觑——在山东市场,它还拥有100多家门店。其强大的销售渠道足以令竞争者垂涎。此外,商务部已在今年年初将山东定为三个“家电下乡”试点省份之一,三联商社可能得到的政府采购金额为15亿元……
但三联集团已经给予了公众一个“爱玩”的印象。在未来的日子里,这样的游戏会出现“郑州版”吗?《中国经济周刊》分别致电郑州市中级法院、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和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均表示不便发表意见。
不过,三联集团的“长袖善舞”,郑州人至今仍记忆犹新——当年在重组郑百文过程中,为使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0%能够无偿过户到自己名下,三联集团首创了“默示表决法”,即同意者可以“默示”表达,反对者则须“明示”。其时,此举被股民们斥为“掠夺式”上市。
“商人之间通过一些‘娱乐化’甚至‘恶俗’的手段讨价还价,只要在法律的底线之上就无可厚非,但是以这种‘玩家’的心态主导企业经营活动十分危险。”张保盈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