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方周末的《刑警队长挑战腐败上司李大伦,被称郴州官场良心》和新华网的《公安局长为正义与贪官上司对着干》等报道都与“湖南郴州大案”相关,引发了许多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对现行政府管理体制的深刻反思。
我们看到,中国当代最高领导人和中央政府对于“湖南郴州案”和“上海社保案”的铁腕查处,体现了当局打击腐败的决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宏扬。在此背景之下,2007“两会”所讨论的焦点问题中,更多人大代表都敢于提出尖锐的社会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社会管理与企业管理本来就存在雷同性,而在中国这个大环境里,“官本位意识”盛行,公民权利一直被约束和压抑,社会呼唤“清官”出现的声音依然浓厚,大家都习惯于将希望寄托在清官身上,而不是在自己的努力和机制化建设上。
因此,中国管理不可避免地会染上中国文化的特色。事实上,在管理实践中,各种社会现象和规律,往往与企业都是相通的,彼此会相到影响,相互渗透。
当然,作为中国企业管理研究者者,我们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从这类重大社会事件汲取教训,深化和升华对中国企业管控的思考与剖析。
一、“官老爷意识”VS“服务意识”
正如我们在湖南郴州案中所看到的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政府官员应该是公务员,国家在收取税金维持机构运行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同时,公务员应该代表政府为公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但是,我们从媒体记者的文章标题可以看出,“官场”一词已经被广泛运用,有“官场”存在,必然会有“官僚”产生。如果没有相应的机制监控和到位的法律约束与制衡,“官僚”就可能然又会凭借手中持有的公权凌驾于公民之上,那些“贪官”则会充分利用职务影响和职权主动在社会上“寻租”,谋取巨额私利,浑然忘记了自己的权力从哪里来,也忘记了权力应该用来做什么。
由于市场经济尚未真正成为主流文化和主导文化,企业中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受国家行政管理思维模式的影响以及中国数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较大,这种传统文化力量已经根深叶茂,而现代民主文化根基尚浅。因此,国内企业里的“企业家的帝王意识”与“管理层的官老爷意识”,还是有非常大的生存空间和肥沃的生长土壤。
譬如,某些企业家,不是围绕现时的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出发,而是沉浸在过去的成功经验里,要求企业里的经理人百分百服从自己的意志。管理层也凭借老板和组织赋予的权力,按照国家行政组织的权力概念来理解企业组织中的权力。往往习惯于在办公室抄抄写写,习惯于依靠开会来传达精神,而不是深入市场和工作现场,不愿深入实际,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则必须按照其个人的习惯。单方面强调权威和服从,而不强调职施其职、各担其责。
大部分国际企业和现代企业则重视社会分工,而不是大权独揽,强调员工第一,强调下游是上游的客户,非常关注内部满意度的提升,这样才能真正拥有顾客满意度,譬如马云就要求他的员工能够笑眯眯地下班。而在传统企业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意识,往往是上司让我不痛快,我也要让下属不痛苦,如果我有可能被裁或不能升职,那先要裁掉影响我的下属。这样,在企业组织里,就形成了痛苦递增效应。
余世维博士在做培训时也说过,作为总经理,所有下属的责任,我要一肩挑起。有“官老爷意识”的主管,让他承担起全面责任和领导责任,是不大可能,让他有服务意识,就更不可能。
一个高效的企业体系里,任何主管都不能有“官老爷意识”。美国通用电气前CEO杰克·韦尔奇先生主张“深潜”,就是要求主管要深入一线,公布自己的邮箱,接触到最真实的声音,不要仅仅相信经过加工后的数据,而且正是通过这种深潜,能够最大限度地发现人才。
本人认为,老板和主管,最重要的职责和最大的价值就是为企业发展不断发现、培养和提拔优秀人才,为此,他必须为下属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人才增值,企业才能增值。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蕴藏在人才(关键人才和合理的人才结构)身上,而“官老爷意识”则是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大敌,需要中国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