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1日起,西安市75万大学生将纳入西安城镇居民医保,每学年最高缴费20元,困难学生缴10元,看病最高可报销10万元。
昨日,西安市正式颁布《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哪些人可参保
西安75万大学生全纳入
《办法》规定,西安75万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将采取属地管理,西安市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困难家庭学生只缴10元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对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
参保后咋就医
门诊慢病先垫付后报销
大学生参保后,其看病须持《西安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意外伤害病种与慢性病病种以及在外地住院治疗,由学生个人垫付费用,就读高校收集汇总票据,统一到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报。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生育的,由接诊医院分别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个人结算。其中,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费用,实行挂账,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时由本人一次结清。
如何参保缴费
按学年参保缴费和退保
据介绍,在西安市的学生均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
大学生参保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按照自愿原则,统一向就读高校提出参保申请,并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由各高校负责参保资格认定、登记、缴费等工作。
其中,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持户籍所在区(县)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就读高校确认身份、核定个人缴费数额。
大学生参加医保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每年12月31日后入学、转学、退学的大学生,应及时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为其补办参保或退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