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进口粮食做出不切实际的依赖,国内粮食供求形势可能发生逆转,中国行之有效的粮食基本自给政策与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将遭到破坏。日本、韩国沦为粮食进口大国的教训表明,一旦放开粮食市场,受经济杠杆的作用,在外来廉价粮食的挤压下,国内粮食减产的动态变化非常迅速,虽然在理论上,保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很重要,但重新提高1%的粮食自给率都异常困难。国内少数学者认为“中国有充足的外汇储备,完全有能力进口粮食”,这是一种有钱就能买到粮食的“金钱万能”与“市场万能”的错误观点,其根源是对世界粮食市场价格与供应不稳定特点无视或无知,缺乏粮食基本自给的战略思想,对粮食依赖进口的风险意识淡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简单、近视、危险的粮食自由贸易观点。国外一些人主张中国扩大粮食市场开放,实行自由贸易,其中,或不了解中国的国情、粮情,不了解中国一旦依赖粮食进口的严重后果,不了解粮食的特殊性与中国粮食基本自给的重要性。坐在农业谈判桌前的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代表,更不会考虑大量进口粮食对中国种粮农民与粮食安全的影响。有鉴于此,考虑中国WTO、FTA粮食问题的对策,首先要倡导WTO正确的贸易经济理论,强调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利,坚持发展中国家粮食保护政策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反对盲目的国际化、自由化、市场化主张。
中国粮食基本自给的政策经历了历史与现实的检验,符合国情与国家利益。加入WTO以来,除大豆外,对小麦、玉米、大米等主要粮食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未对中国的粮食市场形成此前所预计的冲击。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有充足的粮食库存。近2年来,粮食较大幅度地增,产,国内粮食价格与供应稳定,有力地抵制了外国粮食的进入。目前,中国粮食的生产供应处于一个可能发生质的变化的非常关键时期,提高粮食产量,保证粮食基本生产自给、坚持宏观调控,粮食合理流通消费、适度进出口,应是中国WTO粮食问题对策的内部基础。
3.1粮食生产
粮食生产是粮食基本自给的前提条件。粮食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共同努力,创造粮食生产、增产的社会经济环境与自然环境。除气候因素对粮食产量的影响外,政策对粮食生产供应的影响很大。前些年,中国南方沿海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幅度减少粮食生产,目前仅这3个省份粮食缺口就达约4000万吨,地处珠江三角洲、南方鱼米之乡,拥有优良土地与优越的水利条件,但却常年调运粮食,劳民伤财,污染生态环境,这种已不可逆转的历史性后果令人深思。以牺牲粮食为代价发展经济,片面地追求“比较效益”,容易造成长远的、战略上的被动。其他省份也已出现这种现象蔓延的迹象。如果中国的缺粮省份与地区不断扩大,无疑将进一步加大主产省份的粮食生产流通压力。一旦粮食主产省份、地区粮食生产能力衰退,其后果将十分严重,从这个意义上,国家科学规划,加大政策与资金扶持,调动不同地区农民种粮积极性,省长负责,发展可持续粮食生产,立足本省、本地区粮食基本生产自给,是防止依赖进口粮食、保障全国粮食安全的最切实的途径。
3.2粮食流通
中国人口多,地域广阔,粮食需求旺盛,流通量大。实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以来,一些地区粮食产销失去平衡,粮食物流的流向、流量、流速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了“北粮南运”、“东进西出”的粮食流通新格局。中国粮食流通格局的变化,导致粮食市场、粮食加工储备、粮食物流基地、场所布局以及运输方式的改变。
粮食产、销区经历着粮食储存、价格的不同压力,加大了主销区粮食安全的潜在风险。WTO谈判,如果扩大粮食市场开放,出于比较成本的考虑,中国南方沿海粮食主销区可能改变粮食选购的方向与对象,从国外进口粮食。粮食物流如果因此再次发生变化,将对中国已经投资建设或规划建设的既定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物流网络(港口、码头、车站、物流园区等)的格局与功能产生新的二次影响,其经济与环境损失将难以估算。基于以上分析,中国应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条件下中国粮食生产流通的变化趋势进行客观评估、预测,科学地规划中国粮食生产与流通的未来,谋求国内粮食的区域平衡、品种平衡、环节平衡。完善中国的粮食期货、批发与零售市场体系,继续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特别应发挥中粮、中储粮国家级大企业粮食进出口、粮食储备、吞吐调节市场的特殊力量,继续保证全国粮食市场价格与供应的基本稳定。实践证明,市场并非万能,“市场好、计划坏”是武断地误解。日本政府坚持国家大米生产计划,规定每年的大米产量,采取措施防止大米过剩导致价格下降,政府管理进口大米与进口小麦的流通,采取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管理粮食生产流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同时,为适应中国粮食国际贸易战略的必要调整,应通过WTO建立粮食资源’共享的伙伴关系,优化粮食进口品种结构,发展现代粮食物流,加快港口、铁路、散粮运输设施建设,建立快捷便利的流通系统,解决中国粮食进出口与国内运输的瓶颈问题。要增强粮食宏观调控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粮食供给安全与经济合理性,顺应粮食流通“四散”化的发展要求,适度超前发挥散粮运输、储存、装卸的规模经济效益,促进粮食产业发展。
3.3粮食消费
粮食是生存的必要条件,获得粮食是基本人权。消除贫困,扩大救济,保证穷人获得必要的粮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粮食消费,关系到国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力量.政府同样有责任宣传、指导科学文明的饮食方式,引导、督促国民做出健康的饮食生活选择。粮食消费与饲料利用,直接关联到国家的粮食生产与供应,影响国家的粮食有效供给与粮食自给水平。为此,中国政府应继续扩大贫困人群的经济救济与粮食援助力度,建立贫困人群的粮食安全网,重点加强对弱势人群的粮食安全保障。同时,要根据有关国家的经验,制定节约粮食的相关法规,指导科学文明健康的饮食方式,采取支持、鼓励减少粮食产后损失、提高粮食转化率的政策,通过减少粮食浪费,增加粮食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