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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到底该不该杀刘备?——中国企业竞争批判


[ 罗建法 全球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7/7/24  ]    ★★★

     竞争均势与先发战略

  三国鼎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竞争均势。魏、蜀、吴互相独立,互相牵制,各自存在达数十年。而更为典型的竞争均势,表现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以及希腊联邦时期。欧洲19世纪的“维也纳条约”造就了一个势力均衡的欧洲,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和以前苏联为首的阵营,构成了竞争均势,后来的中、美、苏大三角,也是一种竞争均势。

  竞争均势在国内市场化最彻底的行业表现得最为典型。在空调行业,格力、美的、海尔三大巨头引领行业发展,同时又互相制衡,海信、志高、奥克斯等二线品牌,以及数十个三线品牌。在零售连锁行业,形成了国美与苏宁双雄对峙的格局,而其它区域性强势品牌,则形成了第二级。这种竞争均势,在很多地方都存在。轮胎行业的米其林与普利斯通,肯德基与卖当劳,日本的小岛电器、山田电机也是如此。

  竞争均势的存在,促使各个竞争参与者时刻保持警惕,有效地规避了大企业病,并且,使企业处于变化和动态之中,有利于创新的出现。而对于非主导性的竞争者来说,行业的均势,也使其免遭强势竞争者的毁灭性攻击。

  魏国及其继承者晋,后来能够消灭蜀和吴,在于竞争均势的打破。随着北方经济的发展,以及其统治集团的励精图治,魏国的优势越来越明显,最终从竞争均势,转变为绝对优势。从此三家归晋,天下一统。

  在企业领域,随着参与各方实力的消长,竞争均势也会发生变化,一种变化,是行业格局发生彻底变化,形成了不同的行业架构,其二就是格局没有变,只是其中的参与者竞争地位的变化。

  对于具体企业来说,在某个领域先发制人,是打破均势竞争的有效途径之一。

  长虹在当年的崛起过程中,便实施了先发战略。90年代中期,众多的彩电企业蜂拥而起,各自称雄。长虹在分析了当时形势后认为,彩电价格普遍比较高,已经成为制约彩电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阻力,于是,长虹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度降价,在全国抢占市场。经此一战,长虹奠定了彩电行业的领袖地位。

  先发战略的战略基点实际上有两个。其一是通过先发,抢占市场先机,迅速壮大力量,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同时,也为后进者设置了市场壁垒。

  其战略基点之二,便是创造马太效应,积聚企业势能。古代老皇帝驾崩之后,新皇登基的第一件事,便是通过接受群臣的朝拜,确立君臣名分,同时昭告天下,这样,便名正言顺。兄弟诸王纵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与既定秩序抗衡。(globrand.com)我们知道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是阿姆斯特朗,但是,第二个呢?一般人都不知道。对于企业来说也是这样,通过抢占先机,确定名分,在市场上,可以很轻易地获得消费者的认同。

  商业模式的创新,则是打破竞争均势的另一途径。我们不妨看看沃尔玛的崛起过程。

  沃尔玛之前,美国连锁行业龙头是希尔斯百货,保证满意、否则原银奉还的策略是希尔斯商业模式的核心。而当很多后来者都仿效希尔斯之后,就形成了以希尔斯一家独大的一超多强的多级竞争格局,形成了一种竞争均势。

  而其时的商业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消费者的注意力从获得满意的保证转移到了价格和消费体验上,沃尔玛创造了保证比对手更便宜这一竞争优势,以低价作为其商业模式的核心,很快就打破了竞争均势,从美国众多连锁巨头中脱颖而出,并最终取代了希尔斯的龙头地位。

  在一些新兴行业,商业模式的创新,更是打破竞争均势,建立新的商业势力的不二法门。在门户网站被瓜分完毕后,百度依靠搜索引擎崛起,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另辟奚径,盛大则借网游完成了对于IT行业的又一次颠覆。

  只有永恒的竞争,没有永远的霸主。

  可以预见的是,在一个日益开放的世界里,未来的变化会更为剧烈。商业模式的突变,将变得更为不可预知。同时,竞争均势也更容易被打破。在一个开放竞争的体系中,再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也必须时时处处保持警惕,忽视竞争对手的崛起,容忍竞争优势的丧失。都将使自己处于危机之中。企业必须认识到任何竞争优势都是相对和暂时的,惟有洞察未来趋势,并不断调整进行自我调整,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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