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项工作结束之后,都应该对它进行效果评估。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是耗时上年的大项目,结束之后必须对其效果进行评估。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实施效果的评估,顾名思义也就是对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实施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是否通过这一工作为企业带来了明显的变化。其比较方式有二:一是业绩比较;二是问题比较。
一、 业绩比较
所谓业绩比较,就是通过对企业业绩在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实施前后的状况进行比较,以分析这项工作的完成是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实质性的帮助。尽管这项工作的作用通过逻辑分析也可以判定,但事实更能够说明问题。企业业绩的比较一般可以通过对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水平、单位成本耗费、人均销售收入、投资回报、万元产值能耗、万元产值材耗等指标的前后比较来实现。为了保证这种比较的客观性,一般在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实施之前要作一个统计分析,对所列指标,包括绝对值和发展变化比例,都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当这项工作完成一个财务周期——一般为一年之后,对所有指标再次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这种统计分析对比,来测定这一工作的真实客观效果。一般而言,只有当这项工作完成一段时期之后,效果才能明显显现出来。所以,通过业绩比较来评估其效果至少得在这项工作完成一年后进行。
这种统计分析比较,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简单的自我对比。即对这一工作完成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这中对比分析主要是从变化速度来分析对比。其对比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实施前后的变化系数指标。当C=1时,说明这项工作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当C>1时,说明这项工作已对企业的发展带来恶劣积极的影响。C的值越大,说明对企业发展带来的作用越大。反之相反。
Yi——所比较的第I项指标在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实施之后的情况。这些指标包括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水平、人均销售收入、投资回报、单位成本耗费、万元产值能耗、万元产值材耗等的年度变化比率。其计算办法是,前四项为当年比上年,后三项是上年比当年。
Yi'——所比较的第I项指标在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实施之前的情况。其指标计算与Y相同。
N——所比较指标的个数,在此等于7。
二是对企业与比较标杆间的差距前后变化的分析。即将企业在实施整体规范化管理之前与所选的比较标杆之间的差距与完成这项工作之后的差距进行比较分析。如果企业与标杆之间的差距发生了正向变化,即落后于标杆的差距缩小了,或领先于标杆的差距加大了,就说明企业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得到了稳定,市场竞争力量加强了。可选做标杆比较对象的包括行业平均水平、行业最好水平、直接竞争对象水平三种。其比较的指标与自我比较的指标相同。
其比较计算公式为;
式中;E——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前后与标杆的差距变化差,其值越大,说明其效益越高;
D——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项目完成后与标杆的差距;
D——企业整体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前与标杆的差距;
D——企业在整体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之前的比较指标数;
M——标杆比较企业与自己企业实施整体规范化管理项目之前的同期比较指标数;
C——企业在整体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之后的比较指标数;
M——标杆比较企业与自己企业实施整体规范化管理项目之后的同期比较指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