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发展基金业的思路
“超常规发展”基金的思路,顺应了对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客观需要,对维护资本市场供求两方面资金平衡和权利平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单纯以超常规作为指导原则,多少显得有些单薄,容易引起片面的理解,需要不断丰富完善其内涵。在基金业日益复杂的现时背景下,这一点显得尤为突出。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着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充分认识到,基金业发展不仅要有量的增长,还要有质的提高。简单复制旧模式,或以规范为代价的增长都不是发展。适应新时期的特点,必须充实基金业发展的内涵。
开放和竞争是提高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基本手段。开放和竞争不仅是指基金业的分化组合,更有基金业提供的服务与其他集合投资服务的竞争。另一方面,在扩大市场准入时,要审慎规范,循序渐进。在监管体制不健全或者无法全部预见的情况下,试点是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具体形式。
完善制衡机制、实行制度性预防是基金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基金取代证券公司成为我国股票市场的主力军,有资金规模优势,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内部制约的机制优势。基金业要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和外部制衡。
此外,围绕基金运作的主体多元化也实质上加速了我国金融混业的步伐,对我国基于分业监管模式的监管分工和协调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因时制宜,实现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避免交叉监管带来过高的成本,也要防止出现监管空白或盲点。
总之,应把握“逐步开放、适度竞争、加强制衡、深化分工、协同监管”的基本原则,以此促进银行系基金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