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治乱
利益永远是矛盾的集结点,对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概莫能外。格力的“股份制区域销售公司”也同样存在着利益之争。
湖北销售公司最先成为格力与区域大户“较劲之地”。2000年末,格力电器发现,湖北公司一些人想采用“移花接木”和“偷梁换柱”的手法,借格力品牌搞“体外循环”,将格力的资源转移到个人注册的小公司中去,损害二、三级经销商的利益,从中牟取暴利。
2001年初,珠海格力在湖北成立了一家“新欣格力公司”取代湖北格力销售公司。随后,年销售逾5亿元的湖北格力销售公司开始停止营运,董事长兼总经理郎青被炒鱿鱼。
类似的事件还在安徽、重庆、东北等地上演。安徽格力与格力总部的矛盾滋生于2001年4月中旬。格力总部在4月17日强行封了安徽格力的银行账户和仓库,停止供货并不准办公,安徽格力至此彻底停止营业。4月18日,安徽格力原财务部长(由珠海格力派出)被免职。4月20日,董明珠到安徽格力布置工作时,与安徽格力总经理余志华等人发生激烈争执。格力总部方面认定安徽格力总经理在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违规越权,主要是因为货款不及时交回总公司,并越过格力派去的财务部长,将资金调为他用。
2003年空调冷冻年度末期的8月,格力悄然开始主动对渠道动手术。格力首次向分公司注入资金,增持广州和深圳两个分公司的股份,达到控股目的。在以前的模式中,格力只输出品牌和管理,占有少量股份。第二步,格力直接从总部派驻董事长和销售主管,总经理也由新股东担任。其三,重新划分销售区域,将从化、番禺、花都和清远等分公司直接划入广州分公司,惠州、东莞等分公司被划入深圳分公司。由此,广州和深圳销售公司势力范围得以加强。
格力相关负责人对此种变动的解释是,广州是格力的大本营,但销售业绩一直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与企业的定位不相符,所以,只作策略调整,格力的销售模式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其实,早在两年前“湖北兵变”的时候,格力就已对安徽、湖北、广西三地的销售公司进行了股份调整,成了大股东,并从总部派遣人员在各销售公司管理层任职。实际上,董明珠的真实意图非常明显:通过吸收其他实力小的经销商参股,削弱原大股东的地位,这样其他股东均为小股东,不足以跟格力叫板,实际操控权便牢牢掌握在格力手中。
与此同时,格力也在积极适应市场的变化,对以国美、苏宁为代表的新兴家电连锁业态并没有漠视,而是选择两条腿走路,积极地与家电连锁企业进行着合作的尝试,进入销售终端,以期形成紧密合作关系。
点评:
由于格力电器捆绑的经销大户之间先前在争夺市场时存在种种陈年积怨,加上各股东在合资公司内部股份不尽相同,区域销售公司看似完美的外壳并不能掩盖各股东之间的矛盾。这为局部地区出现“内乱”埋下了祸根。
同时,格力由于过分依赖经销大户而忽视了销售终端的建设、实行严密的渠道控制也使得销售终端数量有限,造成了消费者与格力产品的隔离,这在全国三大中心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显得尤其明显。格力表现较好的市场反而是远离家门口的安徽、湖北、重庆、河南、广西、东北、山东等地市场。
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最初格力是作为小股东存在的,加上监控的困难,在经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参与组建区域销售公司的经销商的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这就很自然地损害了合资公司以及格力电器股份的利益。
格力在整治各销售公司的过程中,整体实现了“软着陆”,凭借着与二三级经销商的良好关系,迅速组建新的销售公司,平息了内乱,加强了控制力,并成功的避免了销售业绩的下滑。再一次印证了利益的杠杆作用,即如何平衡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