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的并购,自然是一方占主导(并购发起者),一方为被支配(被并购者)。那么这两个之间的关系应该怎样处理呢?是双方相互合作、补充、促进,还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完全支配?
长虹并购美菱后,仅对美菱部分关键岗位进行指导,生产运营等方面则以美菱为主,给予了美菱极大的自主权利。同时,长虹还对美菱在经营的上下游提供了便利,例如,2007年末,长虹成功竞拍获得华意压缩29.92%股权,成为华意压缩第一大股东。长虹此次收购,不但令其在冰箱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布局更为合理,还与美菱形成产业优势互补,为美菱打通了冰箱产业链,完善产业布局,降低制造成本,提升美菱的竞争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美菱在产销旺季获得充足的压缩机供应提供保证。另外,双方还共同组建了长虹-美菱专卖店,遍布全国三四级市场,为双方的销售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出水口。
而海信并购科龙后,是双方人员的一次地震式的大调整,导致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大变动,人心不稳。2006年11月,海信集团核心高管杨云铎与王士磊空降科龙,分别担任科龙总裁与副总裁,两人进入科龙董事会。到2008年2月,杨云铎辞职,10个月后,王士磊从科龙出走。而且,科龙原高管走得更加频繁,2008年8月,随着原科龙董事会秘书钟亮辞职,科龙原高管几乎全部离开了海信科龙。同时,从海信的种种举措来看,其对科龙从生产、运营及品牌方面进行多方面指派和干预。而且,海信对于科龙有着明显的亲疏之别,例如一位科龙离职员工透露,在海信入主之后,海信在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投放上明显偏向于海信品牌, 科龙与容声两个品牌的投入明显偏少,越来越被边缘化。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企业间的并购,一定是两个企业的强强联手、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是1+1>2;而不是争权夺利,一方吞并一方,或者改造一方,造成的1+1<2。所以通过长虹与海信这两个并购案例比较,相信能给予其它的正在并购以及准备并购的企业一些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