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中国企业竞争“皮尔·卡丹”在中国的品牌所有权,他们各自所在的当地政府对此作出了完全不同的项目定性,导致开价更低的企业捷足先登。于是,这把火烧到了远在欧洲的皮尔·卡丹老人身上,当事一方指责他恶意欺骗,挑动中国企业竞争,谋取不当利益。
10月19日,孙小飞正在北京西苑宾馆,他此行是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皮尔·卡丹”商标转让的申请。他早上起来打开电脑,突然被一条新闻给吸引住了,进而被激怒。
就在一天前,上海中服进出口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皮尔·卡丹”一女二嫁,一方面和上海中服洽谈大中国区商标的整体转让,另一方面却把皮具、针织服装、皮鞋等部分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了温州另一家公司。
激怒孙小飞的,是上海中服对记者称:上海中服是国家发改委唯一批复同意的收购方,其他企业与“皮尔·卡丹”的交易将不被中国政府各主管部门认可。如果这个说法成立,这等于判了孙小飞的“死刑”,他此前和皮尔·卡丹洽谈的3700万欧元收购合约将沦为一张废纸,他掌管的卡丹路集团还可能面临600万欧元的损失赔偿。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针锋相对的反驳
上海中服打出的这张牌看起来很有“杀伤力”,拿出了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红头文件,并坚持认为他们才是被政府唯一认可的收购方。
在上海中服法务部负责人姚钰铭给记者传过来的媒体通告中,对传闻中的相关收购方及皮尔·卡丹本人都表达了不满。
通告称,上海中服于2009年3月启动对“皮尔·卡丹”商标收购项目,至8月取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文。其间与卡丹先生多次协商,并已在法国巴黎的市中心八区为收购专门设立了子公司。但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9月中旬卡丹先生竟将皮具等部分商标转让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这显然违背了上海中服与卡丹先生达成的整体收购共识。
“卡丹先生作为世界名人和商业巨头,如此行为有悖基本商业道德,而且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上海中服把矛头直接指向皮尔·卡丹本人,并认为他涉嫌利用国内企业对皮尔·卡丹商标的感情,挑动恶意竞争,谋取不当利益。
然而,对于上海中服坚持认为他们的收购才是合法的这一说法,卡丹路进行了反驳。
据孙小飞介绍,他与皮尔·卡丹的交易早已提交给温州发改委、外经贸局,并得到了相关方面的认可,对方明确告诉过他:非资本项目不需要上报国家发改委。因此,卡丹路所做的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
记者随后致电温州市发改委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方均答复他们确实经过认定,卡丹路这一项目不属于资本项目,无须他们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