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董秘高薪事件已经成为中国版“金融肥猫”。在全球关注这些金融肥猫现象的背景下,浦发银行的情况更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董秘薪酬受不受财政部新规约束?既然净利润可以补充资本金,为何一方面员工费用高企,另一方面又要定向增发?去年高达127%的净利润增长可谓鹤立鸡群,但这一高增长能否延续?
自从上周四浦发银行披露其2008年报之后,上述三个问题便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昨日,浦发银行总行办公室公共关系总经理高峡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一一回复了上述问题。
一问:董秘算不算高管?薪酬超标会否退还?
专家:按照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董秘属于高管范畴 应该退钱浦发行:对高管的定义,是有模糊之处
财政部4月10日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各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确定”,在本通知印发前,已发放的高管人员薪酬,“超过按上述原则确定的上限部分,应在2009年度薪酬中抵扣或退回。”
如果按照财政部这一新规定,浦发银行董秘沈思2007年年薪为193万,按照降薪10%计算,其2008年薪酬应为173.7万元;以其2008年实际薪酬383.6万元计算,董秘沈思在2009年应退回薪酬209.9万元;职工监事杨绍红2008年的理论薪酬应为206万元,应退回294.2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华尔街将一干金融企业高管称为“肥猫”,但在浦发银行内部也有“肥猫”,这些肥猫也应该受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薪酬新规定的限制。
浦发银行总行办公室公共关系总经理高峡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董事会是在4月8日召开的,财政部的新规定稍晚出台。至于新规定是否适用于浦发银行、怎样执行、高管薪酬超出部分是退还还是抵扣,都需要看到正式的文件之后才能决定。对于正式的文件,浦发银行也会进一步进行研究,并会贯彻落实。
“我们此前已经注意到政府的相关要求,因此董事长和行长薪酬同比降了20%,副行长的薪酬也有所下降,班子成员均达到了限薪的要求。”高峡表示。
“其他职员没有限薪,主要参考绩效考核的一套办法来确定。”高峡表示,“职工监事杨绍红工资特别高,主要是其还兼任浦发银行分行行长,其是以分行行长为主要职务,按照内部规定来看,这一薪酬是合理的。”
去年浦发银行职工监事杨绍红和李万军分别取得500.3万元以及367万元薪酬,其分别兼任浦发杭州分行行长及郑州分行行长。
至于董秘沈思去年383.6万元的巨额薪酬是否受财政部新规监管一事,高峡表示,对高管的定义,是有模糊之处,浦发银行以前将高管人员归纳为“经营班子成员”,包括董事长、行长和副行长。“董秘算不算高管,以前也是有争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财政部的正式文件。”
昨日,记者致电上海金融办以及上海国资委,希望能得到监管部门对浦发高管薪酬超标一事的看法,但截至昨日发稿,记者未能从上述两个监管部门得到置评。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管晓峰教授表示,由于财政部新规定已规定抵扣或退回超过原则规定部分的薪酬,浦发高管就应退还这部分薪酬。
知名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美世的亚洲区高管薪酬总监郑伟博士表示,按照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董秘属于高管范畴;但具体到某一个企业,每个企业对高管的具体规定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