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还指出,此前自己的十余点质问,携程网依旧是进行了回避。而对于道歉函中的内容,梁先生则表示,他和携程网的主要分歧是,尽管携程网已经公开道歉,但是始终认为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且“纯属个案”。携程网给本报的函中也提到“梁先生的投诉虽然只是偶然差错引起的个例”。对于携程的“偶然论”,梁先生表示不会接受。此外,就道歉函中“携程已经责成三亚辰龙向当地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一说,梁先生要求携程网告之报案时间以及涉案员工的信息,均未果。
由于梁先生和携程网在“保单门”是否“纯属个案”问题上观点相差太远,无法达成一致,民航资源网专家张昭辉再次提出建议。张昭辉指出,携程网在道歉函中已经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道歉函中“携程已有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所有通过携程销售的航意险在携程均有销售记录,万一发生事故,携程会积极配合航空公司、保险公司进行善后处理,即使保险公司未查询到相关投保记录,携程也会根据销售记录给予先行赔付”,说明携程网对于其所有卖出的保单都是有案可查的,基于这一信息,要想明确是否是个案,只要携程网能够将数据与相关保险公司的数据进行对照,两个数据之间的差额,就是所有携程网卖出的假保单的数量。如果差额是一,那么说明梁先生所买到的“假保单”的确是“纯属个案”,如果差额很多、地区分布很广,那就完全可以认定“保单门”绝非个案,而是小至携程网,大至整个保险市场出了问题。
不过,张昭辉还表示,由于事关重大,很有可能拔起萝卜带出泥。因此,身处利益中枢的携程网接受这个建议的可能性不大。
就此,记者致函携程网,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1、请问贵司是如何记录航意险的销售记录的?2、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记录的?3、目前记录的数量有多少?4、主要记录要素是什么?5、梁先生的保单在记录中是如何写的?6、贵司如何在保险公司处查不到保单记录的前提下先行赔付,可有相应的流程或内部制度?
携程网的回复是:“客人在携程预订任何产品或服务,都有预订记录,包括航意险的销售,均有记录可查询。至于记录的数量和要素,鉴于携程是上市公司,这些数据不便对外透露,敬请谅解。”携程同时重申,“万一飞机发生事故,只要携程从记录中查询到相关客人的预订记录,而保险公司查不到保单记录,携程都会给予先行赔付。”
尽管携程网已经公开道歉,但是由于当事双方对于是否“纯属个案”依旧存在分歧,并且就目前来看,由于携程网表示自己是上市公司,因此不会将自己的保单销售数据与保险公司记录一一核对。至此,对于“保单门”到底是否是个案,一时难有公论。
不过,就目前本报接到的对携程网的投诉来看,却不是“个例”,继梁先生之后,来自深圳的史先生已经发起投诉。据悉,史先生看到本报关于“保单门”的系列报道后,查阅了自己不久前在携程购买的两份保单,在和平安公司沟通之后,其结论和梁先生的境况几乎同出一辙。由于涉及取证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调查正在进行中,本报将在随后的报道中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