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营销还是“处女地”
实际上,手势作为一种表达情绪、表明姿态的方式,已经为人们所广泛使用。且不说街舞手势已成为HIP HOT一族的“日常用语”;就是不善言辞的“中年人士”,也更倾向于用手势代替语言表达情感。一些个性手势,更是成为特定事物的标志。
比如小罗每次进球,都会亮出他的“六”字形手势,这也引得众多喜欢他的球迷纷纷效仿。这一手势究竟代表着什么意思?网上流传最广的说法是,这代表着小罗身穿的球衣品牌“nike”。这么一来,“手势”就成了品牌的传播利器。
“手势”作为一种可行的品牌传播手段,却不能轻易使用。目前李宁和百事可乐的手势推广,都曾遭到“阻力”。
尽管李宁在“英雄手势”上花了很大心思,但是在推出后不久,就有人产生联想,在网上评论说这一手势比划起来像“手枪”。而此前百事可乐在“大拇指”手势当中灌输“爱中国”的意味,也着实费了一番力气。
《剖析百事可乐2008奥运年战略》一文的作者姚峻在文章当中分析了百事推广新手势的风险:不同的手势代表了不同的意思。传统单手竖拇指的意思代表夸奖,而百事创新了双手竖拇指,并定义了“爱中国”的意思,但这个意思被使用的频率却可能有限。
“很多事物能否在年轻人当中流行开来,并非由商家的主观意识来决定。尽管百事是一家实力强劲的公司,但只靠一己之力来创造流行其难度也是非常大的。况且年轻人是最不喜欢被约束的群体,很多时候他们更愿意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表达情感,如采取强行灌输的方式不仅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而且有可能会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使结果适得其反。”
那么在为品牌传播创造手势或者姿势当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张发松表示,在创意当中一是要考虑手势本身是否符合受众的生活环境,二是要考虑手势与品牌理念的契合。在目标消费者群体当中熟悉的,容易接受的手势,才更容易推广,而且也容易引起消费者在内心深处的认同与共鸣。而一些适合年轻“潮流”人士的手势,显然不适合于形象稳重的品牌。“在考虑传播方式时,也要想到这一方式是否能够体现品牌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否能够抓住所对应的目标消费群体的心理。”
此外张发松还建议,一旦确定了手势等个性的“品牌符号”,企业可以“最大化地发挥”。以劲霸为例,“公司可以集中现有资源,最大化地发挥这一符号的力量,通过任何传播渠道和传播道具来进行推广,使得社会主流人群有所认识。”张发松评价道,“目前手势营销的做法在业界还比较少,这时候推广是个‘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