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百纳”的战争,似乎还要争战下去。70年的品牌培养,2.43亿的广告投入,以及11亿的市场销售……这一连串的数字很难想象老东家会割舍。
7月21日,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张裕公司)总经理周洪江向记者亮出了张裕公司在此次“解百纳”商标争夺战中的底限。“关于‘解百纳’,我们强调的是张裕公司注册并拥有‘解百纳这三个中文字在葡萄酒上的所有权。”周洪江说,“只要认定‘解百纳’商标的归属权,我们什么都可以谈。”
法律判决的最后结果只能有一个,那么也就意味着在这场“解百纳”的争夺战必有利益受损的一方。然而,业内也有人士表示,关于解百纳的争夺已经持续了6年之久,如果再这样僵持下去,影响的不仅是某一个或几个企业,而是整个葡萄酒行业的发展。
张裕“亮底牌”强硬回应
“拿到行政复议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与兄弟企业积极沟通,”周洪江说,“我们表示,在认可‘解百纳’商标归属张裕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我们等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遭到12家企业的联合反对)。”周洪江的口气略带惋惜。
至于此前张裕公司与其他企业和解的内容,周洪江称并不方便透露。但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张裕公司曾于6月下旬对外放风称,他们将给其他使用“解百纳”字样的企业留出半年的过渡期,半年后他们将采取强硬手段进行“商标维权”。
张裕公司的做法并没有得到12家企业的认可。因为张裕和包括中粮、王朝、长城等为首的12家葡萄酒企业联盟的争端也就是在“解百纳”的归属权问题上。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解百纳”是否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及其他特点,并成为葡萄酒商品的通用名称。
尤其成为对手把柄的是,张裕公司此前曾有“‘解百纳’为蛇龙珠、赤霞珠和品丽珠总称”的广告宣传。对此,张裕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产品宣传中,确实有过错误的表述。该人士称,发现这种错误后,张裕公司曾经迅速地加以改正,并重新诠释了“解百纳”的正确含义。
“我们非常理解有些企业这种跟进,但是我们的态度还是这样。第一就是坚持,到目前为止,未经张裕许可,擅自生产或者使用‘解百纳’是一种侵权行为,张裕保留追诉侵权行为的权利。”对于12家兄弟企业联盟的态度,周洪江如是表示。
而对于各地将其他企业所产“解百纳”下架的行为,张裕公司有关人员表示,自从“解百纳”归属张裕的裁决下来之后,有些地方的工商执法部门就找到张裕配合他们的行动。
不过,记者在北京沃尔玛、超市发等一些大型超市进行调查发现,各个超市的葡萄酒售卖区的货架上依然保留着中粮、王朝、长城等企业所生产的“解百纳”,显见各地工商执法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