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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啤酒瓶频频被“借壳”,消费者利益难获保护


[ 韩镇等 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8/7/12  ]    ★★★


  10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潍坊市宝通街以南的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说,目前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只生产崂山啤酒,还没有开始生产青岛啤酒。而青岛啤酒寿光分厂的工作人员也同样表示,他们目前也只生产崂山啤酒。

  既然潍坊不生产"青岛啤酒",那么就更不存在靠酒瓶上的刻字来辨别青啤的产地了。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品管部负责人表示,酒店老板之所以那样说,很可能是他们促销啤酒的一种方式。

  工商质监:

  只查商标,不查瓶子"出身"

  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以及青啤寿光分厂都有自己专门的回收公司,从市场上回收啤酒瓶。他们从废品收购站收购啤酒瓶到厂内分拣酒瓶、预洗、消毒、灌装啤酒、安检等多个环节,都有专人对酒瓶进行检验,一旦发现掺有其他品牌啤酒的瓶子,就马上挑拣出来作废。

  青岛啤酒(潍坊)有限公司品管部负责人说,他们用的瓶子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酒瓶无刻字的"通用瓶",一种就是刻"青岛啤酒"字样的专用酒瓶。当记者问,如果偶尔出现瓶子混装的情况是否会给造假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时,品管部负责人说,一般不会,因为造假者会造得更真,他们如果造假青啤,会把青啤的商标和瓶子一起冒用,绝不会用这个品牌的商标,再用另一个品牌的酒瓶。

  潍坊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表示,他们在针对真假啤酒进行检查时,一般只检查啤酒的商标,对瓶子的检查只限于瓶子的使用年限,对用谁的瓶子一般不检查。因为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只对瓶子使用年限有个使用两年的建议。

  潍坊质监局监察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市场上凡是5元/瓶以上的啤酒,也就是中高档啤酒大部分都有自己的专用瓶,这是一种品牌效应,意在做大做广自己的品牌。

  律师说法

  酒瓶和商标同为起诉证据

  无论是为创造品牌效应所用的专用啤酒瓶,还是通用啤酒瓶,国家对此都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而众多的啤酒厂家在使用酒瓶的时候也出现了混乱的情况,青岛啤酒以及下属单位生产的啤酒,自身就用两种瓶子,而一些低价啤酒也在使用同样的瓶子,如果发生酒瓶质量问题,谁来担责任呢?

  对此,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张彩云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啤酒酒瓶出现了问题,对自身造成了伤害,消费者可以将酒瓶上刻着的品牌以及标签上品牌的厂家一并起诉,让两生产厂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两厂商不能举证出该酒瓶是仿冒伪劣产品,或者谁应该担更大的责任,那么两厂家就都有义务全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哪个厂家赔偿,而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谁该担责,赔偿的厂家还没有权力再找另一个厂家赔偿。(韩镇 张焜 范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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