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格兰仕与美的集团竞价收购美的小家电,它的出价又足够高,基金经理们就会重新考虑他的投票权,也许特洛依木马真在美的城内。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格兰仕)本周表示,有意对美的电器(000527)向集团公司剥离小家电业务的内部交易横插一杠。但是,由于同城恩怨上演的场次太多,格兰仕炒作之名太盛,没有人相信它真会去收购美的小家电业务。
“国际市场上,对专业化公司的估值给予一定的溢价,因此我从战略上支持美的电器董事会剥离小家电业务的决定。”一位持股美的电器的基金经理表示,“当然,如果格兰仕愿意出高价购买,而这种意向又有法律文书保证,我会重新考虑手中的投票权。”
挑战法律真空
2005年5月20日,美的电器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经通过决议,将持股85%小家电业务出售给大股东美的集团,作价2.49亿元。此议案将于6月20日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美的电器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2004年全年以及今年一季度,美的小家电业务分别亏损94141万元和2258万元。
据悉,一年前,就有证券分析师建议美的电器剥离亏损的小家电业务。
这场内部交易的金额及重要性并没有触动分类表决规定,因此不需要另行发动流通股股东予以投票表决。
然而,风波突起。
5月27日,格兰仕在北京、广州两地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美的电器把小家电业务出售给 “发难”,愿意高于美的集团2.49亿元的出价购买。
“依照相关法律,尽管提出了高价收购意愿,但从现行格兰仕仍然没有任何的购买机会,”一位位列美的电器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基金经理表示,“因此我更认为它在恶意炒作。”
在北京市,依照法律规定,造价超过百万元的装修工程必须经过公开招标,那么美的电器这项金额约2.5亿元的内部交易,是否也应该公开竞买呢?
“把资产出售给外部出高价者,当然对现有流通股股东有利。”上述基金经理表示,“格兰仕高价收购提议的价值,在于它向现行法律提出了质问。如果此事真的推动中国法律空白的填补,那么这个意义是非常积极的。”
敝屣还是肥水?
从财报上看,美的小家电业务是只“敝屣”。由于连续亏损,早在一年前,就有证券分析师建议美的电器剥离这块业务。
然而,财报的数据真实性,却遭到一些质疑。
美的风扇、美的电饭煲几千万台的产量令其占据全球市场主要份额,是美的集团传统优势产品,一直在盈利。
“一直亏损的微波炉业务也在去年实现了1400多万的盈利。”一位美的微波炉业务工作人员表示,“美的电器小家电业务不亏损。”
“1400万元是公司对微波炉业务负责人业务考核结果,这里没有包括资金成本在内的其他成本因素,”美的电器董秘向春江说,“但是亏损不是剥离小家电业务的原因,集团要重新理顺旗下业务架构。”
据向春江介绍,由于这此剥离是美的集团主动进行的业务重组,因此根本没有出售之意。在向春江看来,格兰仕如果真想购买,应通过正式渠道向美的电器提出意向,而不是抢先开新闻发布会,“这就是恶意炒作。”
但是,美的电器藏利润的说法一直存在,即便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们也隐约感到,但是“怎么监控?没办法的!”
一场假设
如果格兰仕这次来真的,拿着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收购意向书来到美的电器的股东们面前,提出高于美的集团出价一倍的价格,那么将会出现怎样的结果?
“美的集团有优先购买权,但更重要的是,格兰仕没有能力收购。”向春江说,“格兰仕也说,看重美的小家电业务的经理人,但它具备统领这些精英们的能力吗?另外,如果收购,美的的经销商们怎么办?选择了美的小家电产品的消费者怎么办?美的有社会责任的企业,这个出售行为只是业务重组,不代表集团公司不从事这项业务了。”
但是,基金经理们却不这么看。“我在战略上支持美的电器的剥离举措。但如果格兰仕真的出了高价,而且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意向,我会重新考虑手中的投票权。”上述基金经理表示。
但这位基金经理也认为,格兰仕几乎不可能会真的出价。
截至2005年3月31日,美的电器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9家公司是基金;美的集团及关联公司分别占据第一、第二大股东地位,共持有公司30.68%的股权。
如果要对格兰仕的高出价进行表决,美的集团等关联股东需要回避,那样,也许真的就会出现与大股东意愿相悖的情形。
基金经理们有什么理由不把资产卖个高价呢?当然,前提是格兰仕真的能拿出足够让基金经理们动心的价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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