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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巨资促家电回收年内规范?


[  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06/2/28  ]    ★★★
    本报记者吴江

  备受关注的废旧家电回收问题,今年有望朝规范化运作方向前进一大步。昨日从有关方面传来消息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草案今年被列为一类立法,而国家有关机构拟投资十多亿元,将从促进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等三个方面切入。分析人士指出,如果上述措施在年内能顺利推进,日益严峻的废旧家电回收问题可望大为舒缓,并为长远解决奠定制度框架。

  家电淘汰高峰期来临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家电及电子产品的生产、消费大国,随着家电的普及,淘汰高峰期全面来临。记者从国家发改委有关统计上获悉,仅在2003年,国内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脑的产量为1.82亿台,预计社会保有量9亿台、报废量多达2800万台。

  跟踪研究相关问题的专家透露,由于没有对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进行有效的回收处理,不仅浪费大量资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为此,国家发改委早在2004年9月就公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一个月时间。业界当时即普遍认为,当年年底或最迟2005年该条例可正式颁布实施,结果却并未如愿。

  回收代价分担是道坎?

  据悉,条例中曾提出,将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为目标,提出建立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国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回收处理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等具体规定。

  有分析人士称,之所以一直没有最后定论,很可能还是因为上述相关政策不明朗,比如生产者责任到底是多大?是否对消费者进行补贴?补贴多少?对企业是否减税?减多少……即使在回收成本核算方面,国内之前也没有完善的体系,都只能参照欧美或者日本的成本进行相关估算。因此,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目前很多家电企业对回收体系的建设似乎并不关注,而外销量大的一些企业则更着眼如何规避欧盟的绿色指令等问题。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把所有回收费用都压在生产商和销售商身上,似乎有点不公平。因为家电从新到旧的过程还是在消费者手中完成的,“谁污染,谁治理”,消费者也是污染制造者。如果这个厂家已经不存在了其费用该由谁与经销商一起来承担?这些问题都是有关部门在制订回收废旧电器政策时不得不仔细考虑的关键要素。

  巨资投入三大领域

  据了解,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已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正抓紧进行中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收费机制研究课题,主要研究国外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费用机制和费用标准,以及中国废旧家电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收费机制,并测算中国废家电回收处理成本,最后形成《中国废家电回收处理费用管理办法》草案。很显然,这当是一次牵涉破题的举动。而在今年4月,中国家电协会还将组团去台湾考察废旧家电处理。

  在决策层面大力推进的同时,有关地方也在为创建家电回收的规范体系大胆尝试。由上海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编写的《上海市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暂行规定(草案)》不久前正式提交有关部门,年内有望实施。草案中提到,对已经超过使用期限的家电,将进行强制性报废,政府将给予所有者30元—50元/台的经济补偿。

  

10亿巨资促家电回收年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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