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
相关人士透露,针对目前这份征求意见的医改方案,医改小组将在吸取社会各方建议的基础上,重新形成《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力争在年底前推出。
11月12日,国务院有关负责人召集医改小组部分成员,就近期推进医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聚焦医改实施方案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医改主要牵头部门国家发改委,已开始着手制定下一步医改有关工作的时间表。从下周起,医改小组将重新集中,讨论研究出一个更为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新的实施方案可能将医改的重点定位到三年规划。此前《意见稿》中的五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也将形成五个配套文件一同颁布。
2006年6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牵头、14部委(后增添到16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据了解,国务院日前已批准医改协调小组升格为医改领导小组。相关人士表示,小组升格是为后期医改方案的确定及实施作准备,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将更有效地进行梳理。
《意见稿》中对业界普遍关注的如何管办分离,如何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如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未有明晰方向,业界争议较多。“按照协调小组最初的设想,方案基本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具体的措施主要依赖于其他的二十余个配套方案来解决。”一位小组成员表示,目前《意见稿》中略显突兀的“五项重点工作”,也是后来考虑到当前医改工作的紧迫性才加上去的。
“时间已经非常紧了,但协调的难度一定不会小。”一位协调小组成员透露,此前在卫生部召开的一次基本药物制度讨论会,人保部、卫生部、发改委、药企基本代表了不同的思路,“最后,还是需要在妥协中达成共识。”
改革应分阶段进行
据悉,实施方案确定后,将选择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医院进行试点,争取用1到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