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努斯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使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成为热点话题,也让我国金融界集体震动。我们不断取经、交流、反思: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应该是什么样的?
从1993年算起,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已经默默跋涉了15年,取得了不少经验,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其主要问题在于三个风险,分别是: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恶意骗贷等不还贷款行为引发的信用风险,农业收益不确定性导致农户偿付能力差的市场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成本过高带来的经营风险。
一、链接商业解决信用风险
1.贷款信用风险在金融圈内很难化解
在信用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具有“无担保、无抵押”特性的农村小额贷款,其信用风险是与生俱来的。
高风险则高定价。为覆盖风险,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通常采用提高贷款利率的方法。但是随着利率的不断提高,风险上涨程度会更快,最后导致利率杠杆失效。如果有人愿意付60%的利率借钱,就别指望他会还回来了。
自古以来,借高利贷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急需用钱,急到了不顾后果。只要有钱,砍脚砍手无所谓,结果就是砍脚砍手,甚至跳楼自杀。还有一种是恶意骗贷,利率多高无所谓,反正不还。不管结果如何,大多数人贷款是以还贷为目的的。而这两种人,一个是没考虑还贷,一个是没打算还贷。
风险为什么难以化解?因为在既定风险口径下的贷款,其风险值是一个客观的概率值,这个值在金融圈内不会减小或者消失,也不因为从结果上看的某一个微观特例而改变。如果某种模式理论上存在平均5%的坏帐率,即使有一家机构做到了1%的坏帐率,大家也不用学,学也学不来。这个1%坏帐率其实是概率之内的,是短期的、特殊的。如果你硬要去学,很可能得到10%坏帐率的结果。
2.链接商业利润,分担金融风险
风险虽然难以被化解,却可以被分担。
笔者建议,在中国诚信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风险由商业利润来分担。金融利差的高低是1%的倍数,而商业利润的高低是10%的倍数,拿商业利润补偿金融风险绰绰有余。
商业利润凭什么分担金融风险呢?因为贷款并不完全等于人民币。人民币是一种不记名的、具有充分流动性的、没有任何指向性的货币,而贷款是记名的,有具体指向性的。指向谁呢?指向一个或多个商业标的。
贷款被限制了流动性,所以指向的商业标的应该给予贴现。为什么贴现呢?因为得到了规模需求。规模需求理论将这种贴现的“利率”命名为货现率以示区别:货现率是商业企业在贸易项下,买方市场条件下,由于买货而进行的特定回报,而金融机构之间的贴现是在资本项下的。
货现率可以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抵偿金融风险。例如农户的贷款不允许买烧酒,“被迫”去买化肥,化肥厂因此增加了生产的确定性,减少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商品的仓储成本与流通渠道的营销成本,理应拿出一定的利润,回报这种贷款定向购买行为。这等于是化肥厂与农户共同分担了这笔定向贷款的风险。
3.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为何被叫停
1999年2月,人民银行颁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各商业银行在摸索个人消费信贷的过程中,曾经走过弯路。某银行曾经做出如下规定:大学毕业生贷款1万元,中学教师可以贷款2万元,正处级干部可以贷款5万等。这些不问用途的消费贷款,造成了坏账率提高,产生了很大风险。
于是2001年11月,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的通知》。为什么要紧急叫停?因为不指定用途的贷款,很可能不去消费,而是被挪用,流入资本市场,比如炒股票。
直到今天,个人信用项下的不指定用途的消费贷款,在城市已经被现实证明:既是行不通的,又是违规的。那么在偿付能力相对差、信用风险相对高的农村,结果如何,可想而知。农户贷款之后,可能先去耍两把牌九,再喝点小酒,然后才去买种子。这种不问用途的贷款,将产生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