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公司的竞争最根本的就是管理的竞争。商品生产出来以后,得到市场认可是它成功的标准。因为百货是直接接触消费者的,相对于百货公司的买手则更懂得如何去操作这个市场。
当前百货零售业的不足在于,基本上是生产厂家来经营。经营的好坏与零售终端、卖场、百货公司好像没有关系。厂家上门来,签定合同,提供场所,经营。那么采购环节只是和人家签定了合同就到此为止。至于卖场后续的工作,导购人员的销售培训,货品的配备这些问题基本没有顾及。
但是作为厂商不可能对卖场每天的情况了解透彻,只有卖场买手最了解。比如库存的情况,货品质量如何?陈列、摆放,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包括导购对售卖的要求等等。
国外先进零售企业的做法是,买手引进品牌商品之后,协助商家进行经营,这是买手的根本本质,百货公司买手统一来掌管这个市场,厂商只管供应,并将渐渐淡出管理。但目前有些工作买手做不了,一方面是工作量问题,另一方面整个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无法规范制度化的执行。
考核与监督
目前国内大型零售企业中通常由一个买手团队组成。一般而言,一个专业买手管理40家到60家品牌是比较合理的。在职称方面则依然按照经理、主任的职称居多。而国际买手制度通常将买手分为以下三个层级:
1. 设立专业买手。一个商品类别设置一个买手,买手主要工作是根据商品需求动向和销售统计进行采购预测。应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即使防止商品滞销,积压。
2. 设立商业买手。由经验丰富,能力强,素质好的专业买手担任,主管某类商品进销的策划安排以及商务谈判等。
3. 设立自由买手。自由买手不是为某类商品专门而设,而是面对全局业务拥有更多的采购权,主要承担特别重大、例外的采购业务,并发挥业务“泥鳅”作用,激起内部竞争提高采购效率。
每个专业买手掌握着某类商品进销存的主要控制权,除必要的业务规模和审批制度外,实行定期的专业买手之间,买手与高级买手之间的转换,以防止职务“个体化”与业务暗箱操作。
目前国际买手采购原则是:以需定购,以销定进,以进促销,以储保销,勤进快销。经济核算,稳定货源,确保销售。并实行同步考核制度:商品销售涉及到卖场,与采购两个部门,因此应对两者实行捆绑式考核,指标相同权重不同,销售额指标卖场70%,采购30%,毛利率指标采购70%,卖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