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三部曲
2006年的这场改制,对鲁能决策者来说,可能是水到渠成之举。
作为一家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养育的公司,鲁能集团近年来在业务层面数道并进,跨地区跨行业拓展雷厉风行,作风高调进取,迅速崛起为煤电、房地产和资源行业的重要玩家;同样是近年间,鲁能集团内部股权结构与资产交易频仍,作风同样激进却极为低调,令业内资深人士也难窥堂奥。
“鲁能的企业性质到底是什么?”前不久,电监会价财部一位负责官员向鲁能旗下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位高管发问。答曰:“不是中央国有,不是地方国有,也不是私人企业,是‘四不像’。”
“那资产呢?”
“资产也说不清,国有、私营都有。”
“说不清”的鲁能,历史原本并不模糊。
“鲁能”,原本是山东电力集团(当时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下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企业的总称,创建于1995年,其前身可追溯到1988年成立的鲁能电力开发公司。鲁能第一任总经理崔兆雁回忆,创业之初“只有五个人,一间办公室”。这是第一阶段的鲁能,至1998年时总称“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经营的资产约26亿元。
1998年,山东电力集团撤销“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成立“山东鲁能集团公司”。这是第二阶段的鲁能,特点是职工持股和国有股共存。这一时期鲁能集团的股权结构是:山东电力工会代表职工持股超过20%,而山东电力集团直接持股为17%,另有由山东电力工业局下属的鲁能物业持股19%。
第二阶段的鲁能为时甚短,1999年9月以后,山东电力集团确定以鲁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鲁能控股)为核心来管理旗下“三产多经”企业。鲁能由此进入第三阶段:鲁能控股由山东电力集团全资拥有,将本已试行职工持股的鲁能重新全数纳入国有轨道,并大量注入山东电力所属国有资产。
此时的鲁能控股,规模已然不小。原来的“山东鲁能集团公司”则更名为“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能发展),主营发电业务,成为鲁能控股旗下骨干企业之一。30多台发电机组从山东电力划拨到鲁能发展,总装机容量400多万千瓦,相当于彼时山东全省总装机容量的10%以上。正是依托早年间电力系统的行业垄断地位,鲁能控股获得极大发展,是山东电力集团辖下同时拥有电力和非电力资产的国有企业。这一时期,山东电力工会开始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收购鲁能控股旗下的优质资产。
2001年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启动年。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打破多年集发电、配电职能于一身的国家电力公司及下属各省公司的超级垄断地位;而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实行“(发电)厂(电)网分开”政策,原电力系统仍然能够以垄断地位掌握电网资源,旗下电力资源则划至国家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亦即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
依改革之势,原山东电力的资产一分为二,电网资产组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中央驻鲁企业、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以垄断地位专责山东电网运营;发电资产则大部划入五大国有发电集团。但是,已经在此前划至鲁能发展的电力资产不在“分家”之列。
此后,山东电力又在“鲁能”这一旗号下,迈出了关键性一步:2002年11月8日,鲁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鲁能集团)成立,由此进入鲁能的第四阶段。山东电力工会将持有的鲁能发展、恒源经贸、鲁能物资等公司的股权作价8.6亿注入鲁能有限。当年年底开始了职工集资改制。集资由山东电力集团正式提出,要求“自愿集资,数额固定……普通员工和科技干部3万元;处级干部5万元;局级干部8万元”。
完成了改制的鲁能集团,已接近百分之百的职工持股。与此同时,国有的鲁能控股依然存在,二者并存至今,但始于2002年,从国有之鲁能控股到电网职工之鲁能集团的资产交易便开始了(参见资料1:“鲁能集团职工持股结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