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六打六不打”的目的就在于一个利字,这是一种更深层次的腐败,这是政府公信力、地方市场经济秩序的最明显的标签。只要这种假打、乱打、创收打、保护打的情况不清除,不知有多少健康的品牌也会被这个霸道的拦路虎残忍地吞噬。
●障碍4:小事件颠覆大品牌的舆论冒进
三百年老字号的龙口粉丝,因为当地一个小作坊掺假使假被中央电视台曝光之后,这种有着千年历史的地域产品在销售上一夜之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灾难,许多正规的生产厂家遭受不白之冤。不仅人人对龙口粉丝望而生畏,致使商家撤货整个市场大幅下滑,而且更是损害了整个地域品牌的信誉。人们曾一度认为龙口粉丝都是掺假的不能吃了。
从龙口粉丝到平遥牛肉,从金华火腿到山西陈醋,无一不遭到了同样的厄运。四大食品品牌,四大行业受挫。无不起源于局部的、个别的商品和事件。假若当初新闻批评曝光同时客观、理性地报道行业的主流状况,我相信将使整个行业免于灾难,广大消费者也不会谈其色变,以至失去对这些行业的信心。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百尺高台起于垒土,一个民族品牌的创建不仅是企业和企业家的事,更是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应深知责任重大,珍惜企业人之不易,珍惜社会资源之宝贵,珍惜品牌成长之艰辛,笔下三思,理性地负起媒体应有的社会公责。
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以职业责任进行舆论批评是非常应该的。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在消费者认知不理性的情况下,舆论批评常常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一个具体产品和具体事件进行批评时,如果没有处理好局部与整体、个案与全局的关系,往往会影响到广大消费者对整个行业的认识,在打击了假冒伪劣时也常会使整个行业陷入困境。
建设一流品牌对于中国的发展意义极其重大,传媒作为推动和协调社会发展的一支最为重要的软力量,必须自觉地把传播资源的配置和运作,与中国品牌建设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中国的品牌的崛起助力加油是中国传媒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传媒与企业品牌建设之间建立起一种强而有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不仅仅是广告宣传这样的摇旗呐喊。恰恰相反,而应该站在更高的基点上为中国品牌在国际舞台上的崛起谋篇布局,营造社会气氛,提供社会条件。
● 障碍5:知识产权遭遇品牌腐蚀剂
首先是对品牌企业的商标进行冒牌、仿制以及其他不同程度地侵权,这就像腐蚀剂一样,让好不容易做起来的品牌遍体鳞伤。著名品牌深圳创维遇到这样的麻烦,抬头一看,吓了一跳:杭州有创维电器公司、新疆有创维房地产公司、嘉兴有创维玻璃钢公司、天津有创维木业公司、大庆有创维化工公司、江苏高淳县有创维经贸公司、广东有博罗县创维饲料厂。迄今已发现他人抢注的“创维”系列商标达40多件,市场上充斥着众多伪“创维”牌产品。这些产品不仅冒用创维的商号,而且冒用创维的商标,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严重地损害了创维集团的品牌和产品声誉。
其次是对企业技术机密的侵犯。技术人员或高层人员跳槽,往往也同时使企业技术或其它知识产权受到严重侵害。2003年,深圳东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乳源分公司原总工程师陈某利用该公司核心技术秘密,在江苏省南通市注册成立公司,生产与东阳光相同的产品并低价向国内市场倾销,严重冲击了该公司的生产和销售,短短一年时间里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达1.1亿元。
最后,还得注意一种对对无形的知识产权的侵害。几年以前某著名企业销售副总率众集体跳槽,使企业市场营销一度陷于瘫痪。他们虽没有带走有形的技术机密,但该企业的营销渠道、营销战略等资源无不是企业在经营运行中的经验结晶。这种靠不上技术、靠不上著作的软物质还是企业的资产,但我们的知识产权法规不可能天衣无缝,而关于职业经理人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却还远待深闺。
品牌建设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
一个大面积品牌群落的崛起肯定和这些品牌的生态环境有关系。这种生态环境是通过品牌创新来实现中国创造所不可或缺的,中国企业想要走上品牌创新之路,必须先营造一个好的生态环境。
品牌主体在企业,但是打造民族品牌的大旗仅是企业是扛不下来的。品牌建设是一个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伟大的社会事业。只有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团体,包括媒体,也包括消费者,都关心品牌企业,然后形成了合力,我们中国的名牌才能够更快地、健康的成长。
从这个角度来说,名牌的主体是多方面的,有社会,有企业,有中介机构,有政府,我们每一个主体都可以找到在品牌战略中的地位,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为品牌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