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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的五种错误说法


[  计算机基础教程网    更新时间:2006/9/8  ]    ★★★

 

    正像有一种脑膜炎其初期的症状和感冒的症状差不多,因此极易被误疹一样。其实,据此,把直复营销和网络营销等同起来,同样是一种营销理论上的“误疹”。特别是,我们的一些市场营销的理论工作者,老不敢在理论上提出自己的发现和建树,总喜欢拿自己的研究成果去套洋人的理论怪圈。

    事实上,网络营销和直复营销是根本不同的。这种不同主要在以下三点:

    1、营销的主要载体不同

    直复营销是一种广告与通路相融合的多通路的营销方式。在这种多通路中,可以利用电子邮件,更多的是利用直邮邮件、电话、传真。网络并没有成为一种主要的营销手段和营销方式。因此,网络的功能和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

    而在网络营销中,网络和商务网站是营销活动的主要承载者。因此,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和发挥。不仅成为了信息交流和传输的工具和载体。而且成为了现实商务交易的空间和基地。

    2、营销的主体不同

    在直复营销中,营销对方的主体是未知的。是“无目的的寻找”。其销售对象多以个人和家庭为主要销售目标。销售的产品多以生活资料为主。

    网络营销的营销主体可能是未知的,但更多是已知的。未知的客户或信息,尚可以通过网络资源的整合变成已知的。不仅是已知的,更是互动的、可交流的。顾客在营销过程中的地位已经发生了明显的、重大的变化,成了营销活动的主体。

    网络营销的销售目标,可以是个人但更多的是企业、组织或集团。因此,网络营销销售的产品,类别广泛,可以是生产资料,也可以是生活资料,且数额巨大,效果显著。

    3、营销依托的主要手段不同

    直复营销依托的主要手段是“名录”。靠名录的传播和无明确目标的扩散,进行产品的销售。尽管在直复营销中,将数据库作为了技术支撑系统。但是,只是利用其从大型数据库所获得的客户资料,去编纂名录,进行名录细分、名录租赁和对客户进行静态分析。数据库管理的基本法则:RFM法,也只是对顾客购买的近期性,购买频率和购买币值进行分析。数据库的功能和作用根本没有得到发挥。只是一种局部功能的应用,好比高射炮打蚊子。浪费了相当多的资源。

    网络营销所依托的主要是网上信息的传递、扩散,对接,从中去捕捉商机。商务网站的大型平台,可以让客户自主的、有选择的、能动的去实现买、卖双方的最短路径连接和最快速度成交。不仅如此,在网络营销中还可以主动的、智能化的进行客户分析、客户跟踪和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因此,网络营销的效果、功能和作用都是直复营销无法比拟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断然地说:网络营销根本不是直复营销!

    4、网络营销不是整合营销

    把网络营销和整合营销等同和混淆起来,是当前网络营销中的又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整合营销是兴起于美国的一种实战性较强的可操作性的营销理念。其核心理念是:建立品牌定位,然后“设计战略,支配资源,使公司各部门的力量与不同的营销功能------销售力量、广告产品、管理市场研究等部门的共同工作和内部协调。实现从“任知到购买”。

    在这一点上,菲利普•科特勒指出:“公司所有部门为顾客利益而共同工作时,就是整合营销”。美国广告代理商协会则更加明确的指出:“通过对不连续信息的有机整合,提供清晰稳定和最大化的沟通影响”。这就是整合营销。

    这种整合营销理论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它反映了营销理论体系重心的转移。和4P理论向4C理论的发展要求。介绍和传播到我国以后,对推动我国营销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内部协调的营销机制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这种营销理念已经表现出种种的乏力和不适应。试想,我们的许多企业其内部管理机制是健全的。是能够做到“公司所有部门为顾客利益而共同工作”的。无论是“金鸡鞋油”,还是“飞鸽自行车”,为什么这些当年叫得响的品牌,全一个个败下阵来?固然这其中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但那种内部封闭的整合营销理念的仓白和乏力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我们与时俱进的对这种营销理念进行审视和研究时就会发现:它已被实践证实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变化。因此,把这种营销理念和当今的网络营销理念等同起来,混淆起来是不应该的。

    5、网络营销不是“一对一直销”

    当前有人在搞网上传销的时候,也打起网络营销的旗号。说:网络营销是“一对一直销”。这是在这样一个幌子下,他们“垒金字塔”搞“灶神激励”,利用了人们对网络知识的缺失,骗哪些善良的人们。北京就发生了千人卷入非法传销的情况,就是利用了“一对一直销”的招牌和旗号进行的。

    更为严重的是:当前一些传销网站,特别是一些打着洋招牌的教育传销网站也在挂羊头卖狗肉的利用网络营销的招牌发展下线,大搞变相的网上传销。蒙骗善良的国人,这是我们必须警惕的。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一对一直销”是一种信息的单项沟通方式。信息持有人不要获得信息人认知和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是要他们记住或复述已知的信息。然后向下线进行复述,诱使人们上当受骗。

    而在网络营销中信息的消费者是消费的主体,他不仅可以获得应该获得的信息,而且可以进行网络互动,对你购买的产品进行对比了解,多维了解,全面了解,最后自主的确定购买意向。因此网络营销和“一对一直销”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澄清以上一些网络营销中的模糊观念,对于加快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推广和普及网络营销知识,扩展网络营销的应用领域和应用范围,必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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