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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行业标准


[  中国商企网    更新时间:2006/7/31  ]    ★★★
 

   摩托车化油器试验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化油器的试验分类、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化油器(以下简称化油器)。

    2 引用标准
GB 5363 摩托车发动机台驾试验方法
GB/T 5377 摩托车燃油消耗试验方法
GB/T 5378 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
GB/T 5381 摩托车起动性能试验方法
GB/T 5383 摩托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5384 摩托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5385 摩托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 5387 摩托车爬坡能力试验方法

    3 试验分类
    3.1 适应性试验
    通过配套发动机及摩托车的运转了解化油器适应性所进行的试验。
    试验项目如下:
a、 起动试验
b、 暖机试验
c、 无负荷试验
d、 负荷试验
e、 理想特性试验
f、 变工况试验
g、 加速性能试验
h、 最低稳定车速试验
i、 最高车速试验
j、 燃油消耗试验
k、 城市道路行驶试验
l、 爬坡能力试验
m、 高温试验
n、 高度试验
o、 倾斜试验
3.2 化油器单体性能试验
   了解化油器本身性能所进行的试验,试验项目如下:
a、 综合流量试验
b、 耐燃油压力试验
c、 操纵件试验
d、 密封试验
e、 振动试验
f、 冷热冲击试验
g、 寿命试验

    4 试验条件
    4.1 试验前的准备
    进行化油器试验用的发动机、摩托车、测试仪表、燃油、机油、行驶场地等在试验前应按各自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及检查,并做出必要的纪录。
    4.2 试验化油器的准备
    4.2.1 化油器的参数以及它在本次试验前的历次试验必须纪录在化油器的参数表和履历表中
    4.2.2化油器要按季节进行调整。在试验开始前发动机预热后的怠速期间,将怠速调整螺钉和节气门调整到适当的开度,并记录在各试验记录表中。
    4.3 发动机台驾试验条件
    4.3.1 除特别指定外,化油器的发动机台驾均带空气滤清器、排气消音器、离合器及变速器。
    4.3.2 其余按GB5363中第5章的规定。
    4.4摩托车道路试验条件按GB/T 5378中第1、2章的规定。
    4.5 仪表精度
    4.5.1 仪表精度按GB/T 8387中有关规定。
    4.5.2 节气门和阻风门的开度,用距全闭位置的角度表示,精度为±30‵。对于润滑式节气门,用节气门从全闭位置上升的高度表示,精度±0.1mm。
    4.5.3 怠速调整螺钉的开度,以拧紧的螺钉退回的圈数表示,并以1/8圈为单位。
    4.6 试验数据的整理
    各项试验所测数据的整理计算及曲线的绘制均按GB 5363中的规定执行,但摩托车道路试验应在各项试验中分别叙述。

    5、起动试验
    5.1 试验条件
    5.1.1 试验在装有变速器的发动机上进行,且变速器处在空档位置。
    5.1.2 化油器只进行起动所必需的操作,试验过程中不进行调整。
    5.1.3 试验温度在常温(20℃左右)、低温(-10℃)情况下进行。所有试验可在室内或室外进行。对于水冷发动机,试验前应装满防冻液及机油与燃油,并一起置入规定的气温环境,等各部温度达到平衡(温差不大于1℃)时开始试验。
    5.1.4 台驾试验时,发动机应与测功机脱开,电起动时蓄电池应充足电量。
    5.2 试验方法
    5.2.1 发动机台驾起动实验方法按GB 5363中7.1的要求进行。
    5.2.2 摩托车道路起动试验方法按GB/T 5381要求进行。

    6 暖机试验
    6.1 试验条件
    试验在常温(20℃左右)、低温(-10℃)二种情况下进行
    6.2 试验方法
    在指定温度下发动机完全起动后,适当的操纵节气门与阻风门或起动装置,保持发动机稳定运转直至暖机过程结束,即发动机在标准怠速下稳定运转。
    6.3 测定项目
    6.3.1 试验前测定项目
    大气温度、燃油温度、润滑油温度、冷却水温度、蓄电池电压、必要时应测量燃油分馏特性。
    6.3.2 试验中测定项目
    暖机过程总时间,燃油消耗量、每分钟测定一次节气门、阻风门或起动装置开度,发动机转速及其稳定程度、排气温度、暖机结束时的冷却水温度及风冷发动机缸盖或缸体的出风温度。

    7 无负荷试验
    7.1 试验目的
    7.1.1 检查化油器的怠速稳定性及可调性。
    7.1.2 通过空转供油特性的测定,考核化油器小负荷区的过渡特性。
    7.2 实验条件
    应符合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试验时发动机变速器挂空档,与测功机脱开。
    7.3 实验方法
    7.3.1 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怠速)试验
    发动机暖机后,逐步关小节气门,适当调整怠速调节螺钉和节气门调节螺钉,使发动机逐步下降至规定的怠速转速,且波动范围不大于±10%,并能连续运转15 min以上,即发动机达到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怠速)。实验过程中每5 min测量一次发动机转速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进气状态、燃油消耗量、冷却水及润滑油温度、机油压力、进气管真空度及排气中CO HC(不含轻便摩托车)浓度。试验终了时,测定节气门开度和怠速调节螺钉开度。
    7.3.2 怠速调整试验
    调整化油器节气门、调整螺钉和怠速调节螺钉,使发动机达到规定怠速后,进行下述实验:
    a、 怠速调节螺钉每次按1/8圈拧进或拧出,同时测定由此而引起的发动机转速及进气管真空度的变化,排气中CO HC(不含轻便摩托车)浓度。
    b、 保持发动机怠速工况不变,以1/8圈为单位,依次调整怠速调节螺钉,同时,测量不同调整位置时的进气管真空度、燃油消耗量、排气中CO HC(不含轻便摩托车)浓度、空燃比、并记录调节螺钉的圈数,节气门开度及转速波动。
    7.3.3 空转特性试验
    按要求调整发动机怠速及燃油消耗量后,化油器怠速调节螺钉位置固定,渐开节气门,使发动机转速由怠速逐渐上升到额定转速的75%,选取6个以上的转速间隔逐点测量燃油消耗量、节气门开度、点火提前角、进气管真空度、空燃比,并绘制燃油消耗量等与发动机转速的关系曲线。
    7.4 测定项目
    7.4.1 试验前测定项目
    大气压力、大气温度、标准怠速下的节气门开度、怠速调节螺钉开度、冷却水与润滑油温度。
    7.4.2 试验中测定项目
    a、 按7.3.1、7.3.2 及7.3.3的规定;
    b、 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发动机振动、音响、点火等工作状况,转速有异常变化时应记录当时节气门开度及各操纵情况。

    8 负荷试验
    8.1 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在全负荷状态下的最大扭矩转速时调整点火提前 角,使之出现最大扭矩.测量过程中不得对化油器、发动机及试验台操纵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测功纲读数的波动率应不大于3%,进气管真空度的波动率应不大于3%.
    8.2 试验方法
    8.2.1 速度特性试验方法  按GB 5363中7.3的要求进行.
    8.2.2 万有特性试验方法  按GB 5363中7.4的要求进行.
    8.3 测定项目
    8.3.1 试验前后测定项目
    大气压力、温度、湿度、怠速转速及燃油消耗量、试验开始与结束时刻.
    8.3.2 每一试验点测定项目
    测功机读数、发动机转速、燃油消耗量、进气管真空度、点火提前角、润滑油温度、冷却水温度或火花塞垫圈温度,并观察有无回火、不点火、爆震等现象。

    9 理想特性试验
    9.1 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并逐点调整点火角至最佳.测量过程中不得对化油器、发动机及试验台操纵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测功机读数的波动率应不大于3%.
    9.2 试验方法
    9.2.1 理想全负荷特性(理想外特性)试验方法
    化油器节气门置于全开位置,在发动机工作转速围内,适当选取几个转速,在某一确定转速下进行燃油调整.各转速下的全负荷燃油调整完成后,即可得到化油器理想全负荷特性.
    9.2.2 试验结果整理
    按4.6要求进行整理,并绘制下列特性曲线:
    a. 各转速下的全负荷燃油调整特性曲线
    全负荷燃油调整功率曲线 Ne=f(Gf)
    全负荷燃油调整燃油消耗率曲线 Ge=f(Gf)
    全负荷燃油调整点火提前角曲线 θ=f(Gf)
    全负荷燃油调整排气成份曲线 CO%=f(Gf)
    HC(ppm)=f(Gf)
    b. 理想全负荷特性曲线
    将上述各转速下全负荷燃油调整曲线整理后绘制下列特性曲线:
    全负荷理想有功率曲线 Ne=f(n)
    全负荷理想有效扭矩曲线 Me=f(n)
    全负荷燃油理想供油理曲线 Gf=f(n)
    全负荷理想燃油消耗率曲线 ge=f(n)
    全负荷理想点火提前角曲线 θn=f(n)
    全负荷理想空燃比曲线 A/F=f(n)
    全负荷进气管真空度曲线 Δp=f(n)
    9.2.2理想部分负荷特性(理想负荷特性)试验方法
    9.2.2.1 定节气门法
    在发动机工作转速范围内,适当选取几个转速.在某一个确定转速下,按发动机扭矩或进气管真度确定几个节气门开度.在保持每一节气门开度不变的条件下进行燃油调整.
    9.2.2.2 定功率法
    在发动机工作转速范围内,适当选取几个转速,在某一确定转速下,适当选取几个测功机读数值,进行燃油调整,并相应调整节门开度,以保持功率值不变.
    9.2.2.3 测定项目 按8.3规定.
    9.2.2.4 试验结果整理  按4.6要求进行整理,并绘制曲线
   由定节气门燃油调整特性曲线及其包络线求出部分负荷理想燃油消耗率,供油特性等曲线.包括:
    部分负荷理想燃油消耗率曲线 ge=f(Ne)
    部分负荷燃油理想供油理曲线 Gf=f(Ne)
    部分负荷理想点火提前角曲线 θ=f(Δp)
    部分负荷理想空燃比曲线 A/F=f(Ne)

    10 变工况试验
    10.1 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10.2 试验方法
    10.2.1 无负荷变工况试验
    测功机不加负荷,节气门从怠速位置开始缓慢地开启(大约1min全工的速度).观察测定发动机从低速向调高速过渡过程中,发动机转速的增加是否出现停滞、倒退、回火、熄火或大的转速波动。
    10.2.2 有负荷变工况试验
    在测功机上加不超过最大扭矩值的任意负荷(包括负荷).必要时加上摩托车质量的当量惯量.节气门从任意位置以任意速度开启或关闭至任意位置.观察测定发动机从低速向高速或从高速向低速过渡过程中,发动机转速的增加或减少是否出现停滞、倒退、回火、熄火或大的转速波动。
    10.2.3 道路试验
    摩托车在平直路面上,使用任意档位,以任意速度转动油门手柄至任意位置.并允许使用任意强度的制动,观察感觉摩托车行驶过程中变速的圆滑性、有无停滞、抖动、无力等感觉。
    10.3 测定项目
    10.3.1 试验前测定项目
    大气压力、大气温度、冷却水或火花塞垫圈温度、润滑油温度、怠速转速与燃油消耗量及怠速时节气门开度。
    10.3.2 试验过程中测定项目
    测功机预置负荷大小、发动机试验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化油器节气门位置及节气门的开启速度、发动机转速倒退数值。
摩托车试验时,记录换档使用情况、转动油门手柄的速度、车速或发动机转速,并记录异常现象出现时的情况、过程及油门手柄位置、驾驶员感觉。

    11 最低稳定车速试验
    11.2 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并检查发动机的怠速工况.
    11.3 试验方法
    按GB/T 5383规定进行.

    12 加速性能试验
    12.2 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且油门手柄转到极限位置时化油器节气门应全开.试验准备时,摩托车按加速试验方法试验,如每次加速时间基本不变,表示预热充分,可进行正式试验.
    12.3 试验方法
    按GB/T 5385规定执行.

    13 最高车速试验
    13.2 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亲检查车辆各总成部件、附件的完整性,各部分紧固件的情况及制动系统的效能。
    13.3 试验方法
    按GB/T 5384规定进行.

    14 燃油消耗试验
    14.2 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试验过程中应力求保持油门手柄位置不变,必要时可将真空表接于发动机进气管进行监视.同一速度往返两方向行驶时间之差不超过3%.
    14.3 试验方法
    按GB/T 5377规定进行
.
    15 城市道路行驶试验
    15.2 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城市道路应有一定繁杂程度,里程不少于25km.
    15.3 试验方法
    试验中行驶速度与变速器档位按交通情况自然选择,试车过程中,不得空档滑行,往返各进行一次,取平均值,计算平均车速时应扣除停车时间.
    15.4 测量项目
    按GB/T 5377附录A记录,并增加测量项目:变速器使用档位及次数、停车时间及次数、制动次数。

    16 爬坡能力试验
    16.2 试验条件
    按GB/T 5387中第1章的有关规定.
    16.3 试验方法
    按GB/T 5387中第2、3章的有关规定.

    17 高温试验
    17.2 试验条件
    发动机台架试验时试验室温度应保持在50℃以上,其余条件应符合第4章中有关规定.高温试验前发动机与测功机脱开,化油器在常温下调整怠速及燃油消耗量至标准值.试验中不得进行调整.
    17.3 试验方法
    17.3.1 连续怠速运转试验
    发动机在高温无负荷状况下以2/3额定转速连续运转10min后,再以怠速运转10min,测定发动机转速、油温、水温(或火花塞垫圈温度)、排气中CO、HC(不含轻便摩托车)的浓度。
    17.3.2 高温起动试验
    发动机在无状态下以2/3额定转速连续运转10min后停止,然后再进行起动,测定起动时间及连续怠速运转10min内的发动机转速、水温(或火花塞垫圈温度)、汽油温度、润滑油温度、排气中CO、HC(不含轻便摩托车)的浓度。

    18 高度试验
    18.2 试验条件
    18.3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18.3.1 气压可调节的稳压箱体积应足够大,使大部分位置的气压保持一致,压力波动值应不大于0.8kPa并在空气流速影响小的部位测定气压或气温.
    18.1.3 燃油及发动机温度不进行高度校正.
    18.1.4 排气背压用校正方法处理.
    18.2 试验方法
    18.2.1 发动机台架试验
    化油器与稳压箱边接,保持稳压箱内压力为指定的压力,进行发动机无负荷试验,试验方法按本标准第7、8章的规定.
    18.2.2 综合流量试验
    在综合流量试验台上,将化油器放在可调节气压罩内,保持罩内压力为指定压力,进行化油器综合流量试验.方法按第19章的规定.
    18.3 测定项目
    每一试验点均应测量稳压箱或罩内气压及温度,其余按所进行试验项目的规定进行测定.

    19 综合流量试验
    19.1 试验条件
    19.1.1 本试验在综合流量试验台上进行,为规定化油器的验收标准,应建立标准化油器,标准化油器是指能够提供能标准值的化油器,性能标准值是指化油器性能界线中值.
    19.1.2 为尽量提高与标准化油器比较的测量精度,应使吸入空气及试验用油参数的变动符合下列规定:
    吸入空气的温度变化不超过3℃,吸入空气压力波动不超过0.5%,试验用油密度变化不超过1%,试验用油温度变化不超过5℃.
综合流量试验台用油应具有燃点高、不易挥发等品质,以保证试验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当试验台有防爆措施时,可用汽油进行试验.
    19.1.3 相对于化油器的试验范围,综合流量试验台的真空泵应具有足够的吸气能力,并尽量减少脉动。
    19.1.4 其余条件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19.2 试验方法
    19.2.1 根据发动机每一工况的吸入空气量和进气管真空度(节气门开度)选定发动机的怠速、部分负荷、全负荷等各种工况下具有控制发动机性能特性意义的测定点。
    19.2.2 在综合流量试验台上,按选定的各测定点,控制吸入空气量、进气管真空度或节气门开度,测量化油器的燃油流量。
    19.2.3 对化油器做验收试验时,应与标准化油器对应的各点标准植对比。标准化油器仅在某些确定工况下提供油量的标准量。每度换一个测定点,首先要对标准化油器的标准植进行标定,即在该测定点上用标准化油器至少测量三次,取其平均植,但同一测定点所有测量植的跳动范围不得大于该点交验公差的1/4。
    19.3 测定项目
    19.3.1 试验前测定项目
    大气压力、室温、湿度、燃油牌号和温度、密度,必要时测定动粘度。
    19.3.2 试验中测定项目
各测定点得空气流量、进气管真空或节气门开度、燃油量。
    19.4 试验结果得整理
    按4.6进行整理,并绘制下列空气流量特性曲线:
    空燃比-----空气流量曲线 A/F=F(Ga)
    供油量-----空气流量曲线 Gf=f (Ga)
    进气管真空度-----空气流量曲线 ΔP= f (Ga)

    20 耐燃油压力试验
    20.1 试验条件
    20.1.1 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试验台得输油压力应能在封闭压力或重力供油压力至98kPa范围内任意调整。
    20.1.2 化油器按工作位置放置,通过化油器油面观察窗或浮子室连通的玻璃管观察油面高度。
    20.2 试验方法
将化油器安置于试验台上,接通供油管道,调整输油压力为发动机的供油压力,观察并调整浮子室油面至化油器规定高度。
从供油压力开始,选择适当的输油压力间隔,对浮子室油面变化进行测量。将发动机所需供油压力下的油面高度设为"0"线,当油压升高后,每一测定点油面3min得上升,才能测量油面高度。为了精确测定油面高度,玻璃管可倾斜安装。
    20.3测定项目
    大气压力、室温、燃油牌号、油温、输油压力、油面高度。
    20.4 试验结果的整理
    绘制油面高度---输油压力曲线 h=f (p)

    21 倾斜试验
    21.1 试验条件
    将发动机直于倾斜试验台上,最大倾斜角度在前后、左右均应大于30°,倾角的极限偏差为±30ˊ,且试验过程中不得改变。
    21.2 试验方法
    将发动机直于倾斜试验台上并保持其在摩托车上的安装状态,然后再按指定方向与角度倾斜,测量怠速时燃油流量,并观察出油口有无溢油。共进行前、后、左、右四个方向的倾斜试验。测量点角度在规定范围内间隔1o~5o内选择。观察并记录起动操作振动、声响、不着火情况。
    21.3 测定项目
    大气压力、温度、燃油牌号、燃油密度、油温、输油压力、倾斜方向、倾角、燃油流量,各油系溢油时的倾斜角度。

    22 操作件试验
    22.1 试验条件
    凡操作机件中有摩擦的地方,在化油器使用状态中没有特殊规定时,一律不得加润滑剂。操作机构的初始位置和终了位置,按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其余应符合第4章中有关的规定。
    22.2 试验方法
    对节气门、阻风门或起动装置的轴或操纵杆等进行操作,观察阀门或装置全开及全闭状况,测定操作过程所施力距值或拉力值观察阀门或装置得复位情况。
    22.3测定项目
    环境温度、操纵力矩、操纵拉力、阀门开启、关闭及复位情况。

    23 密封试验
    23.1 试验条件
    23.1.1 试验前应将多余的通路堵死。
    23.1.2 试验用液体为200号溶剂油。
    23.1.2 观察泄露得时间不少于10s,观察泄露处的照度应在300lx以上,其余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23.2试验方法。
    23.2.1在化油器进油通路、出油通路及气控装置的气压通路等通入压力为供油压力两陪以上的空气压力后,浸入液体中观察有无气泡逸出。
    23.2. 向化油器腔体浮子室通入压力为20kPa的空气后浸入液体,观察浮子室及其它密封部位是否有渗漏现象。
    23.3 测定注意事项
    因化油器结构上的原因或其它原因,在试验前不能把化油器多余的通路堵死时,则允许非试验部位产生一定程度的泄露。但应保证浮子室内压力仍为指定的试验压力,并使其逸出的气泡流不防碍观察被试验部位的漏气现象。
    23.4 测定项目
    浸没用液体的牌号或粘度、温度、比重、空气压力指示值,有无空气泄露、泄露部位与程度。

    24 振动试验
    24.1 试验条件
    24.1.1 试验装置在常温下应能连续工作,其余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24.1.2 固定化油器夹具的自振频率应比试验频率大2倍以上,试验台基板在铅锤方向产生
正弦波 振动,加速度 测点位置应选在化油器固定处附件。
    24.2 试验方法
    24.2.1 振动试验前首先测定化油器各紧固力矩,并按本标准第8章进行外特性和某一转速 负荷特性试验,作记录并绘制特性曲线。
    24.2.2 将进行完上述试验的化油器以正常工作状态,安放在振动试验台上,并保证正常的供油。摩托车化油器以频率200Hz,最大加(减)速度196m/s2振动14 h;轻便摩托车化油器以频率50Hz最大加(减)速度98 m/s2振动4h。检查紧固件有无自动松脱及其它零部件的机械损伤现象。
    24.2.3 振动试验后的化油器重复进行24.2.1条的各项试验及怠速试验,并进行对比。

    25 冷热冲击试验
    25.1试验条件
    25.1.1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25.1.2 冷热冲击试验或冷热试验设备,冷室温度为-10oC,热室温度为70oC。
    25.2 试验方法
    25.2.1将化油器各螺钉按规定的力矩拧紧,并测定返回的力矩,作记录后再按规定力矩拧紧。
    25.2.2将化油器放入冷热冲击试验机中,在冷室内放1h、热室内放1 h为一个循环,共进行10个循环。
    25.2.3试验后再测定各处螺钉的返回力矩,与试验前比较,并观察化油器部件是否有破损情况。

    26 寿命试验
    26.1试验条件
    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
    26.2试验方法
    除在摩托车及发动机上作寿命试验外,对化油器的不同工作部位及其零件,按试验目的不同,分别采用下列方法进行试验。
    a. 气压驱动部分的试验
    对使用气压驱动的部位,按指定的气压与大气压交替作用。达到指定的循环次数或时间后,测定其性能变化、机构零部件的磨损、松动极其动作的圆滑性。
    b. 机械动作部分的试验
    对机械驱动的相应,加规定的交变载荷,达到指定的循环次数或时间后,测定其性能变化、机械零部件的磨损、松动极其动作的圆滑性、弹性参数的变化等。
    c. 电动部分的试验
    电器动作部位,按指定的工作条件,达到指定的循环次数或时间后,测定其性能变化,机构零部件的磨损、松动极其动作的圆滑性。
    d. 材料试验
    按工业材料试验标准。选择与试验目的相适应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对于非金属材料,应进行温度老化试验及在一定温度下的浸油试验。(燃油温度为70oC 及常温),然后测定其性能、尺寸、质量的变化。
    e. 耐腐蚀试验
    进行表面处理的零件,应按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耐腐蚀试验。
    26.3测定项目
    26.3.1 试验前测1 试验前测定项目
    气温、试验温度、零部件尺寸、质量、机构运动的圆滑程度,必要时进行综合流量试验。
    26.3.2 试验中测定项目
    气温、试验温度、循环速度、次数、零部件磨损量、动作圆滑性、非金属的变形、变质、老化、表面处理件的腐蚀、锈蚀等,必要时进行综合流量试验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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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营金城机械厂、国营嘉陵机器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凤祥、黄品、沈谷迅、行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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