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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谴责西门子违背商业道德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5/2/28  ]    ★★★

  2004年,中外家电业在中国市场的博弈以中国本土企业的胜利而告终。随着中国企业大踏步走出国门,在国际市场的第二次博弈拉开序幕。值得注意的是,在不断发展的双边贸易中,国外企业竞争手段和方式开始发生明显变化,为抵制中国企业向海外渗透,他们越来越多地应用反倾销、特保措施、商品生产社会标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阻挡国内企业进入国外市场。最近,博世-西门子恶意抢注海信等七家中国企业商标事件,就引起国人以及专家的强烈愤慨。

  4月14日,中国海信集团将与德国西门子集团在德国对簿公堂。而去年的4月份,中国以长虹为首的彩电行业正在美国迎战反倾销。

  短短一年间,中国家电行业的国际化道路两次遭遇阻击。这预示着中国的家电行业国际化不可能一帆风顺。

  中国企业应增强商标意识

  在昨天召开的“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上,家电专家罗清启指出,家电制造中心的每一次转移都会产生新国际化品牌,制造中心向中国转移也给中国家电企业转变为世界级品牌创造了机会,但是阻力也是史无前例的。

  目前全球的著名家电品牌基本上有12个,日本6个,韩国2个,欧洲2个、美洲2个。这12个世界级品牌留给后来者的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老品牌会对新品牌的发展设置重重障碍,所以怎样创新,走出老品牌发展的窠臼,是中国家电品牌在发展中要解决的问题。

  从反倾销到商标战

  相比海信,厦门东林的遭遇更能说明问题的本质。商标被抢注已经是东林继反倾销、反吸收、反规避诉讼之后的第四次遭遇战。2004年8月11日,德国专利商标局正式受理厦门东林递交的“中国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申请对德国西门子欧司朗商标号30132228无效”的请求。

  2000年5月,欧司朗将中国节能灯行业告上反倾销法庭。2001年7月,该案终裁,包括东林公司在内的主要中国节能灯企业被课以高额反倾销关税。该裁决使中国节能灯企业倒闭1000多家。东林公司等被迫走上从第三国加工出口之路。

  2001年6月,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反倾销案即将终裁的同时抢注“Firefly”品牌,东林公司认为这是由于东林公司的积极应诉引起对手高度重视,欧司朗采用熟悉国际竞争规则之便蓄意阻止东林公司进入欧盟等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2002年10月,欧司朗公司再次向欧盟递交诉状,要求复审,调查中国企业的反吸收问题。在这一次的复审中,被列名的10家节能灯厂家中,仅有东林公司一家企业孤军应诉。在各种因素和压力的影响下,2003年10月,西门子欧司朗公司终于向欧盟委员会发出正式文件,宣布无条件撤诉。

  然而,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撤诉”反吸收调查的同时,向欧盟提交了另一份反规避报告———指责包括东林公司在内的中国企业到第三国设厂规避反倾销税。其目的是切断中国企业出口欧盟的最后一个通道,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垄断。

  中国企业走出去经验不足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永超认为,中国商标海外被抢注,首先反映了中国企业商标国际保护的意识不强。中国企业往往忽略商标防御性注册,如只注册一个商标,但没有考虑他人可以在其他类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或者忽略了类似商标被抢注同样影响已注册商标的商业价值。

  但TCL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易春雨博士却认为,中国家电与世界知名品牌过去是在两个不同层次上竞争,“看不出来谁胖谁瘦”,现在真的拿出来同场竞技就很容易发现,除整体实力之外,中国家电企业在对外宣传推广方面也明显经验不足,比不上国际知名企业。

  家电专家罗清启表示,如果说品牌是竞争的关键的话,品牌安全更是关键的关键。同样,走出去的品牌也面临国际市场适应性的风险与海外资本市场的风险问题,所以说,中国家电企业的品牌发展与品牌安全同等重要。“没有安全意识,我们耗费心血打造多年的品牌都会瞬间消失。”罗清启说。

  ■小贴士

  商标境外注册途径

  可通过《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注册的途径取得其商标在协定或议定书成员国的保护。《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是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国际性协定。

  根据《马德里协定》规定,某一商标只要在知识产权国际局获得注册,便可成为国际注册商标,在马德里协定各成员国普遍生效。我国已于1989年加入了《马德里协定》,并于1995年加入了《马德里议定书》,成为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

  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必须基于基础注册,即该商标在相同商品上的本国注册;逐一国家注册是指商标注册申请需按各国具体法律程序办事。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一览

  我国商标特别是一些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抢注事件屡屡发生,每年遭抢注案件超过100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领域。我国知名商标已经进入被人疯狂抢注的高峰期。

  食品类

  天津麻花商标“桂发祥十八街”在加拿大被抢注。

  北京酱菜老字号品牌“六必居”被加拿大公司抢注。

  烟酒类

  河南著名白酒品牌“杜康”在日本被抢注。

  云南著名卷烟品牌“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

  “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

  “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

  电器类

  “海信”在德国被抢注。

  厦门节能灯商标“东林”在德国被抢注。

  “康佳”在美国被抢注。

  “科龙”在新加坡被抢注。

  其他

  河南登封的少林功夫被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大量抢注,包括“少林功夫”、“少林武术”、“少林拳”等在内的几乎所有商标。

  百年老字号“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

  在我国被列为“国宝级”保护的“一得阁”墨汁被日本人抢先注册。

  民族品牌走出去遇“十面埋伏”

  综合看来,民族品牌在国际市场上遇到的明枪暗箭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核心技术的流失导致品牌效应空洞化。如果说景泰蓝技术的流失还是“友谊第一”时期人们付出的学费的话,那么今天很多企业遭遇的国际化技术专利官司则很“冤枉”。尽管中国企业的科技含量还有一定的不足,但也有很多企业拥有了相当先进的核心自有技术。然而,有技术没专利却使民族品牌往往在技术专利官司中败下阵来。

  其二,商标被抢注。海信在德国遭遇商标危机,先下手为强的外国企业抢先注册其商标,规则如是,打掉了牙还要往肚子里咽。

  其三,反倾销。反倾销看起来都是有关国家政府的行政法律行为,但实质上都是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对手幕后运作的结果。从农产品到纺织品,从打火机到DVD、电视机,中国民族企业遭遇的一次次反倾销,无处不见国际竞争对手幕后操作的黑手。

  其四,营销财务陷阱。随着国内家电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不少中国家电企业加快了国际化步伐,开始了海外市场的争夺。不少企业出于求多求快的心理,往往无视财务安全,违反正常的财务制度,从而落入国际投机分子设下的陷阱。长虹被季龙粉所累,正是因此。

  其五,“李鬼”害“李逵”。随着一些民族品牌在国际上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一些不法厂商开始打着中国知名品牌的旗号,大肆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这种做法既侵害了民族品牌的合法权益,又破坏了民族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危害甚大。

  ■链接

  国际商标注册六条原则

  ●在实行先使用原则的国家,即谁先使用谁就拥有商标权,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应当尽早使用商标,并注意收集在这些国家使用商标的证据,包括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等。如果该商标被人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或者诉讼程序夺回商标。

  ●在实行先注册原则的国家,即谁先注册谁就拥有商标权,如日本、韩国、西班牙等国,应当尽早申请注册。

  ●尽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申请优先权。

  ●注册防御商标,即注册与使用相同或相似的一系列商标。

  ●委托目标国家的代理机构监测该国商标公告,及时就他人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发生抢注的形成采取救济手段。

业界声援海信商标维权

在中国享受最优惠待遇,却在本土以抢注中国商标等手段阻挠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国际著名公司博世-西门子,终于引起了业界的公愤。记者从昨天在京召开的“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上了解到,除恶意抢注中国驰名商“HiSense”以外,西门子(含博世-西门子及西门子所属公司)共抢注了7家中国企业的商标。专家一致谴责西门子所为违背商业道德。

  4月14日,与博世-西门子公司发生商标纠纷的中国彩电巨头海信将在德国迎战西门子的法律诉讼。这也是中国本土企业第一次与国外企业就抢注本土商标对簿公堂。而随着中外企业市场定位角色的转换,该类案件将更多出现。

  西门子中国频下“黑手”

  1999年1月,西门子的控股公司博西公司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指定商品为第7、9、11类,于1999年2月25日获得注册。而这天距离中国海信集团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仅有6天。

  受挫的不仅是海信。2004年7月,厦门节能灯企业东林公司进军欧洲市场时被德国、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拒绝,理由是其拥有的英文“FIREFLY(萤火虫)”商标在当地已被西门子旗下的全资公司欧司朗注册。早在2000年5月,欧司朗就与飞利浦、西凡尼亚一起联手向欧盟起诉,对中国节能灯展开反倾销调查,致使中国多家企业被征收74.4%的反倾销税。

  2003年9月,欧司朗又联合另外几家欧盟节能灯厂商向欧盟递交报告,指中国节能灯厂商以不正当的手段,通过第三国向欧盟出口,规避反倾销征税,损害了欧盟节能灯厂商的利益。

  除海信外,广东佛山照明公司的FSL品牌、上海德士公司“ECOLUX”品牌、上海奥利玮公司“ORION”品牌、中轻青岛分公司“RUBY”品牌、广州穗之星公司“GERLITE”品牌等5家企业品牌先后均被抢注,而究其幕后操盘手,竟然都是西门子一家。

  外资转换经营思路

  国外企业转换经营思路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地位角色的转变。

  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表示:“据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商务参赞提供的信息表明,博西公司除了在德国商品检测基金会2000年第六期商品检测杂志刊载的题为《节约支出耗费时间》的洗碗机检测报告上首次提到‘HiSense’字样,以及在德电器批发商telering营销有限公司网站上依稀看到‘HiSense’在洗碗机上的使用情况以外,在专业电器商场,对德国公司生产的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逐一了解的结果是,均未发现使用‘HiSense’标志。在其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其他对外公布资料及网站均未将‘HiSense’列入其商标之中。

  在西门子、博世2004年洗碗机产品目录中,也没发现带有‘HiSense’标志的产品。”但是,就是这个从来没有用过的商标,西门子博西公司却要求海信支付价格为4000万欧元的补偿金。2004年2月19日,2004年10月20日,德国博西公司的代表、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副总裁WeberBernhard前往青岛,与海信进行最新一轮会晤、洽谈。海信集团表示,考虑到对方的实际注册投入,海信集团回复对方愿意出5万欧元作为其注册的补偿,5万欧元的计算是基于两倍的商标注册官方收费及律师费等基本费用。

  双方在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并就争议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后,海信最后得到答复:鉴于海信多次在德国参加科龙电子展、柏林家电展中使用“HiSense”,西门子已在德国起诉海信侵权。

  2001年6月,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了厦门东林公司历经4年培育的“Firefly(萤火虫)”品牌。根据有关国际条约,该商标同时在其他18个国家生效。东林经过市场调查,目前在德国市场上迄今未见西门子欧司朗公司的“Firefly(萤火虫)”品牌照明产品销售。

  专家谴责西门子做法

  针对西门子的抢先注册以及与海信交涉的过程,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认为,事实证明一点,有些大的公司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存在着一些不太妥当的做法。

  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借助于他们在市场中的有利地位,滥用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的制度,这种做法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李顺德说:“一方面要保护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对于个别大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做法,应该用合法的手段及利用有关的法律和国际公约对他们进行抗争,制止他们这种违反城市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事实上,正是利用中国企业在欧盟未将商标注册的市场盲点和法律空子,西门子的抢注行为一再得逞。李顺德指出,中国企业与欧司朗公司的斗争,是以中国企业“走出去”屡遭西门子阻击为背景,以商标被抢注为最显著特点的艰巨较量。采取各种手段阻止中国企业走进欧盟,是西门子有预谋、有计划的系统策略。针对的不是一家企业,而是整个家电行业;不仅是一个行业,而且是如彩电、照明等多个行业,其竞争策略日趋复杂、多元化、组合化。

  目前,海信与西门子商标纠纷一案已经引起商贸界以及法律界的高度关注,国家有关部门也在关注此事的进展。

  商标纠纷的三个解决之道

  一、私了

  海信曾想拿出几万欧元私了,但是因为离博西的要价相距甚远而搁浅。现在,人们还没有看到海信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因此,最后的结果不排除海信拿出一大笔钱媾和的可能。毕竟,这样做和海信放弃“Hisense”商标在德国乃至欧洲的使用权相比,还是要划算得多。

  二、硬碰硬

  目前来看,海信暂时放弃了私了,选择向德国官方提交撤销博西公司“HiSense”商标的申请。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Hisense”被博西(博世—西门子集团公司)在德国率先注册,如果中国海信公司拿不出证明博西恶意抢注的过硬理由,那么,博西就拥有这个商标的合法权益。海信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这个过硬的理由。

  三、合作

  海信不妨和博西合作,双方共同在欧洲使用“Hisense”商标,其中一方以“Hisense”商标权作价入股。这个想法值得双方借鉴。目前,欧洲市场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心向往之的掘金地,TCL已经通过与汤姆逊合作曲线进入这个市场。对于海信而言,这个市场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市场。而博西恰恰看透了海信的这个心理。

  文/刘步尘(广州上兵伐谋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策略总监)

  ■专家观点

  国际市场并非“天下无贼”

  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教授:西门子与海信在进行商业交往的同时却直接“无差别复制”式恶意抢注商标,严重有违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对于独创性商标的抄袭违反知识产权法的精神与原则,不仅是对中国品牌国际化的障碍,而且是对现代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严重威胁。

  董葆霖表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迅速发展为外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市场,外国企业到中国来享受了很多的优惠,得到了很多的实际利益。但西门子一方面从中国经济的发展中获取巨大经济利益,一方面却有目的的恶意抢注多家中国企业的商标。这种行为,完全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违背商业道德,违背《巴黎公约》和WTO规则,缺乏国际大企业的风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海信和西门子的案件说明了一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诚实信用原则是厂家、商家参与市场竞争应遵守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一个基本原则。同时,诚实信用原则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基本的原则,同时是WTO要求各个成员必须遵守的一个基本原则。

  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商标纷争已经到了诉讼程序,希望中国企业能够下定决心,奋力拼搏,同时,也要认识到事情的艰巨性、复杂性。因为海信面对的是“百年老人”的国际跨国公司。他还告诫更多的中国企业,不要一厢情愿地认为市场上还有什么君子、小人之分,不要想大户人家不做贼。已经有很多大公司在抢我们的合法的正当的权益。

  ■记事本

  海信、西门子六年博弈

  ●1992年,海信集团创设了“海信/HiSense”商业标志,并在中国提出注册申请。该商标于1993年12月14日获得注册,同年正式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

  ●1999年1月5日,海信集团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

  ●1999年1月11日,博世-西门子(博西公司)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指定商品为第7、9、11类。于1999年2月25日获得注册(注册号39901013)。博西公司以此为基础,分别进行了欧盟注册(01230895)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国际注册(注册号717960)。

  ●1999年7月6日,博西公司申请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和欧共体商标注册,并且要求了优先权(1999年1月11日),致使海信集团在欧盟地区的商标注册一路受阻。

  ●2002年年底开始,海信集团与博世-西门子就此商标抢注和转让问题的解决正式进行磋商。

  ●2003年9月10日,博西公司给海信正式透露商标转让价格,要价上千万欧元。海信集团回复对方愿意出5万欧元作为其注册的补偿。

  ●2004年2月19日,博西公司正式确认,要求海信支付商标转让价格为4000万欧元。

  ●2004年10月20日,德国博世西门子公司的代表,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副总裁Weber Bernhard前往青岛,与海信进行最新一轮会晤、洽谈。博西公司公司称,鉴于海信多次在德国参加科龙电子展、柏林家电展中使用“HiSense”,西门子已在德国起诉海信侵权。双方协商交涉两年未果,进入法律程序。

  ●2004年12月3日,海信向德国官方提交了撤销博西公司“HiSense”商标的申请。

  ●2005年4月14日,西门子诉海信商标侵权案将在德国开庭。

相关链接:

 自称姓“中”的西门子看中了中国什么

 我七公司商标均遭西门子抢注海信反被起诉四月赴德再博弈

 抢注商标案:西门子在德国反告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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