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强化标准制定与实施相结合。有关部门应选定有代表性的产品研制与技术开发工程项目,落实相关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提高标准与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同时围绕选定工程项目进行标准实施示范,充分发挥标准化综合效益。
五要扩大国际合作,增强竞争力,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工作组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跟踪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的动态,尽早介入、重点参与事关我国产业利益和竞争力的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国家话语权,增强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领域的竞争力。
在总的指导框架下,有关部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编制方法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论证,目前已达成共识,要采用综合标准化方式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标准化具有鲜明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更适宜作为集中力量解决重大、综合性标准化问题的利器。
综合标准化是为达到确定的目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建立具有内在联系的成套标准。
综合标准化是由苏联标准化工作者创造,并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据介绍,与我国现行标准化工作模式相比,综合标准化具有以下特点:目标更明确,系统性更强,管理更集中,对象特征更鲜明。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技术种类多、更新快、产业竞争白热化等特点,使得标准制定中的配套性、协调性难以保障,而综合标准化恰好采取系统思考、统筹规划的方法,可以解决标准内容之间协调优化问题,保障标准的配套性。
据了解,工信部有关司局已经对开展综合标准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进行了审慎选择,但针对选定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仍面临统筹、管理、落实和运行等诸多方面的困难。
最近的部委联席会议指出,有关行业和企业在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的进程中,需遵循综合标准化客观规律,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及标准化工作现状,着力把握好两个关键点。
一方面要合理确定综合标准化目标。需要在准确掌握综合标准化对象国内外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技术经济发展的预测结果和实际可能,合理确定综合标准化对象应达到的水平目标,以及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预期的效果目标。另一方面科学制定综合标准化工作规划,全面统筹资源条件和工作进度。另外,还要做好规划与计划的衔接管理,保证规划内容在有关部门年度计划中有效落实。(记者 方家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