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第三方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的竞争则在加大。
“每个月要卖出70万元预付卡,指标范围内没有业务提成。”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销售人员对本报记者透露。他同时告诉记者,如果买卡人能一次性购买100万元以上预付卡,则他可提供千分之五“提成”给买卡者个人作为回报。
第三方支付公司所发预付卡的发票名目同样繁多。上述销售人员就表示,可开发票名目包括“汽车配件、建材费、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展会服务、防暑降温、制作费、设计费、市场信息咨询”等20余项。
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七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分类监管思路。即:多用途卡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单用途卡由商务部进行监管;明确了发卡和购买,发票和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与业务管理等制度框架。
据本报记者多方了解,在传统的预付卡发卡企业盈利模式中,主要包括:一是备付金收入,二是过期资金、余额沉淀、延期费用,三是商户返佣,四则是售卡手续费、管理费用等。
艾瑞咨询(微博)在一份市场研究报告中指出,这些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主要细分盈利模式大约为:办卡和管理费占5%~10%,商户佣金占30%~40%,卡内残值占比20%~30%,备付金收入则占到15%~25%。
“监管部门意在逐步统一和规范支付市场,但一定会有个过程。”前述一家发行预付卡的银行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未来银行会着重从磁条卡到芯片卡的升级,最终做成类似小额快速支付的‘电子钱包’形式,可以在公交、地铁、便利店等多个行业运用。”
上述资深业内人士则直言,预付卡所涉及的问题核心并非在卡本身,而在制度建设上。“洗钱和商业贿赂等都是制度性问题,储值卡业务完善是个系统工程,牵涉到财税制度的限制、市场秩序维护等多维度。”
根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201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企业发行的多用途卡市场规模为965亿,预计2013年底将超过3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