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开的资料看,淘宝高层对内部员工的受贿事件不可谓不知,但请司法介入的情况很少,大多数时候采取的是辞退了之的作法。这就像一个贪官巨额受贿之后只是被开除公职一样,毫无威慑力。
淘宝官方向媒体表示,淘宝已经成立了廉政部,公开了投诉邮箱,只要是实名的举报,淘宝都会受理;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流程和制度的完善。
尽管淘宝正在努力通过建立权力制衡机制来遏制腐败,但作为一个以快捷高效为生命力的行业,如果对手握大量资源的一线“小二”们进行严密的权力分配和制衡,电子商务就可能丧失其活力优势。
可以说,“淘宝小二”腐败事件反映了电子商务领域制度性腐败的行业危机,淘宝要探索出一套适用于电子商务的权力制约机制,任重道远,但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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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网商是否涉嫌犯罪
淘宝腐败案有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这两个罪名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它们不仅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因其产生的不正当行为有碍公平竞争原则,侵犯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而纳入刑事法律加以惩治。
对于给“小二”们送财物的网商而言,该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这一罪名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基本对应,特殊之处在于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利用贿赂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谋取非法利润,具有很大隐蔽性和欺骗性,且容易引发其他多种犯罪。从报道来看,对“淘宝小二”行贿的网商在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同时,相当一部分还涉嫌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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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网络商业腐败
治理腐败,通常可以从道德约束、权力制衡、法律惩戒等方面入手。其中道德约束缺乏强制性,权力制衡在互联网商业环境中的应用尚在探索,所以,现阶段治理互联网商业腐败,依托法律框架进行惩戒警示是相对现实可行的手段。对于商业贿赂,我国刑法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虽然电子商务有各种各样的新特点,但其腐败仍然基本围绕着贿赂这一最传统方式展开。因此,治理淘宝腐败应当始于治理贿赂。
去年年底,淘宝网客户满意中心主管寒松联合淘宝店主崔凯,利用自己及掌握的公司他人CRM账号删除差评,获利127900元一案在杭州开庭,标志着对淘宝腐败开始了司法惩戒。这次5名前员工被拘捕,应是淘宝向员工及社会展示其清除腐败之决心。电子商务领域出现员工寻租甚至设租腐败,淘宝网应不是惟一,如何处置受贿员工和行贿商家,“淘宝小二”们的命运有着强烈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