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运营解决方案

三一并购跨国巨头遭遇中联重科炮轰


[  经理人    更新时间:2012/4/17  ]    

    再次是品牌。普茨迈斯特成立于1958年,是全球混凝土机械第一品牌,被业界誉为“大象”。三一重工的产品同样以混凝土机械为主,但并不是世界级品牌,并购之后的“双品牌”运作将有效提升公司的品牌实力和知名度。

  就三一与“大象”的技术差别,记者问询了唐修国,他表示:“虽然我们过去在中国击败‘大象’,在海外市场成为它的竞争者,但技术上还是和它有差距,主要是细节!”唐修国以两家公司的产品,在去年救援日本福岛核泄漏中的技术表现为例:“产品只有在使用中才能看出高下,从臂架震动控制和泵送持久性能上的数据显示,‘大象’超越三一。”

  因此,在当面听到“大象”要出售的消息后,梁稳根惊得从座椅上跳起来,在确信对方所言不虚的情况下,立刻找来唐修国、向文波等几位创业元老,连夜商讨。作为占集团90%以上业务来源的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立刻表示,无论花多少代价,必须收购。接下来,梁稳根转头问唐修国:“诺伯特·肖毅此行并非只看三一,还要去调研中联重科,我们有没有把握,做到先入为主?”

  唐修国表示:“诺伯特·肖毅到三一调研,正好给他看看三一实力。”梁稳根和向文波等人彼此会心一笑。他们知道诺伯特·肖毅要看什么,他们能展示什么。

  采访唐修国之前,记者特意到其工厂走访,目的是验证赫尔曼·西蒙的说法—“那次(2009年)参观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是否真实?果如其言,三一的泵车搭载的不仅有奔驰、沃尔沃的卡车底盘,还有道依茨柴油发动机、博世力士乐液压系统和西门子控制系统。另外,记者在现场发现,还有其自主研发的卡车底盘和动力机械。除此,在车间内,还有赫尔曼·西蒙未提到的自动机械手以及作业环境:绿化、喷泉和歇息用的咖啡台。

  这些都是表面,记者真正发现了三一的核心—整个生产流程,几乎是丰田精益模式的翻版:每个产品的加工装配区都设置了一台控制电脑,上面显示每个操作动作图像,一旦超出完成时间或动作有异,主管就会接到手机短信,前去查验和调整。记者问一位工人,这套精益模式何时建立、谁在管?他表示,始于2008年,公司招聘了约50位日本精益管理专家,在这里开发和辅导他们。

  除此,在总部办公大楼的底层还有一间“控制中心”,记者见到,在控制中心的电脑上,显示每台销售出去的工程机械在远方的情况,据陪行人员介绍,三一在每台机械上都装载GPS和电子眼,“控制中心”可远程了解每台机械的运作、使用范围,及时为客户提出的任何难题做出应急。

  以上只是记者看到的部分。唐修国表示,给诺伯特·肖毅展示的就更全面。“2011年12月20日,诺伯特·肖毅如期来到三一后,我们用实力证明自己是普茨迈斯特唯一的选择。”

  但戏剧性的事发生了。正如摩根士坦利方面所称,诺伯特·肖毅考察对象并非只有三一,次日,诺伯特·肖毅过湘江,去考察了中联重科。

  并购“路条”之争

  之后,摩根士丹利向包括三一、中联重科在内的企业正式发出并购竞标,这意味着中联重科与三一重工将要为并购对象展开新一轮争抢。此时,拦在他们面前的是国家发改委有关“路条”的规定。

  2009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一则《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有关企业在项目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即境外收购项目在对外签署约束性协议、提出约束性报价及向对方国家(地区)政府审查部门提出申请之前,境外竞标项目在对外正式投标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并抄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此规定俗称“路条”,即要进行海外并购必须先拿到国家发改委的“路条”。

  岂料,中联重科已抢先一步,向发改委提交了并购申请,试图先取得“路条”。

  并购“大象”,梁稳根团队志在必得。如果三一重工也提交“路条”申请,那么获得“路条”的概率有多大?再次失手,又会如何?显然,梁稳根不愿再想,决意越过“路条”,把棋子定在了直接客户“大象”的身上。

  就在中联重科还在为拿到“路条”而高兴之时,这边已经传出消息,三一重工跟“大象”签署了合同。三一重工来了个先斩后奏,先跟对方签了合约再说。失手的中联重科恼羞成怒,公开质疑三一重工此项收购的有效性,因为其未能事先获得国家发改委的“路条”。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一年15次召回 强生如何摆脱“...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游戏点卡批发充值网站信誉度成软肋...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