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财经

内地企业对经济前景乐观,四成企业今年要加薪


[  信息时报    更新时间:2010/3/20  ]    ★★★

  富士康员工集体谈判获加薪:一线涨幅不低3%

  新华网深圳3月17日电 (记者 车晓蕙吴俊) 世界五百强之一的富士康公司30万深圳一线员工今年的工资平均增长幅度将有望达到3%以上,这一工资增长计划是通过工人与企业的集体协商达成的。

  富士康在中国最大的制造基地设在深圳,此前,这家公司大多数员工的“底薪”是以当地的最低工资为标准的,即每月900元人民币。员工的工资增长主要来自加班费,加班工资往往占到员工总工资的一多半。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说,目前,中国沿海地区的制造加工企业大都是贴着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定“底薪”,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涨多少,农民工的工资就涨多少,企业的利润增长与农民工收入“绝缘”。这一“规则”使得农民工工资的整体水平和10年前差不多。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沿海一些城市就开始借鉴国际经验,探索推广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要求企业为工人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工资收入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

  然而,由于廉价劳动力供应充足,农民工缺乏话语权等原因,这一制度长期以来都属于“纸上谈兵”。

  伴随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明显好转,订单骤增,沿海地区劳动力市场发生了明显变化,正在席卷中国多个城市的“用工荒”,被农民工们视作一次难得的机会。

  王同信说,工人们在工会的帮助下和企业主开展集体谈判,提出“涨工资”的要求。而过去不肯坐下来“谈判”的企业主们,迫于“用工形势”,也相继坐到了谈判桌前。

  富士康的转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前,对于员工提出的“涨工资”要求,富士康管理层一直认为“不可能”。该企业一位负责人说,富士康的国际客户在下订单之前,“已经把所有的成本都算得清清楚楚,他会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做出成本。”制造业的利润大概只有4%左右,富士康70多万名员工即使每人增加100块钱,都将是一笔“难以承受”的数额。 2008年9月,深圳市总工会就向富士康发出集体谈判的要约,但富士康对工资增长一直避而不谈。去年下半年,富士康订单上升,急需增加工人,却因薪酬过低出现招工难。

  经过多次沟通,富士康终于在2009年12月签订了一个覆盖40余万深圳员工、惠及全国70万富士康员工的集体合同,其中对工资增长做出明确约定:一线员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不低于3%,并将于每年12月定期进行集体谈判。

  和富士康一样,珠三角众多企业开始着手提高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以期吸引和留住日益宝贵的劳动力资源,集体协商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

  目前,深圳市总工会已向145家世界500强企业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有143家积极回应,其中50%以上的企业通过集体谈判实现了工资增长。今年一月份,日资企业先端精密公司与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双方商定2010年度一线员工工资增长10%。

  长期从事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的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说,过去十余年间,不少企业销售额、利润都是陡峭的上升曲线,而工人工资却是一条水平线,这种巨大的反差造成了农民工群体的强烈不满,不断有企业员工采取上访、罢工等形式提出工资诉求。

他认为,提高工资水平将成为中国加工制造业的一个必然趋势,而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劳资关系,对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也将大有益处。

  一些专家和企业提出,目前农民工的“议价能力”仍较低,以工资增长为核心的集体协商制度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阻力。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说,有的企业收到工会集体协商工资的要求后强烈抵制,并称“要把企业搬走”。有的企业拒绝提供企业收益、利润增长等数据,一口咬定企业“亏损”,致使企业工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目前,中国政府正在加紧制定相应政策,推动劳动者薪酬保护制度的完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而在深圳,《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关系集体协商条例》也将于今年出台,从而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得到法律支持。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人民币遭做空实为国际套利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印度央行加息0.25个百分点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