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品种的“特权”
“独家、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这些‘特权’品种从来就是各种政策下的受益者,在基本药物招标中也不例外。”北京群英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会告诉CBN记者。
作为业内公认的受保护品种,独家品种、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等产品,意味着价格保护、市场放开等政策庇护,在与政策性密切相关的医药生产企业,拥有上述产品,就是取得了一张特权保护牌。
招商证券在研究了江苏省基本药物招标方案后认为,作为代表省份,江苏省基本药物增补版及招标方案体现了基本药物招标的诸多特点:比如,大型企业、原研药企业、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药品企业单独招标仍有定价优势,独家品种除非受发改委零售指导价限制,否则不会降价等等。
“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加大质量分权重”是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蓝磊从此次招标中看到的最大亮点,他认为,独家、优质优价等品种的政策价格保护,就应该尊重研发和质量,让优秀的产品和企业获得应有的市场和地位。
虽然他坦言,目前为止,现实招标中依然难免唯价格论,但至少质量分权重的理念提出已经让他看到了一丝改变的曙光。
在已出台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文件的省市中,上海、广东、江苏等均对药品质量层次进行了基本相同的详细划分,即专利药品、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普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国金证券指出,随着基本药物目录制度的推广,未来3年部分独家品种尤其是功能独特的品种,有望达到30%~50%的年增长率。
工商关系重塑
“工商关系这些年一直在调整,这次的政策推动,还会再发生一些变化。”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无论是对大小商业企业,还是普药或独家品种的生产企业来说,供应链的调整,将迫使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有所改变,而从长远来看,这些变化对产业都是有益的。
“商业环境的变化自然会导致工商关系的变化”,于明德认为,单个流通企业公司不具备与大型制药企业的谈判能力,现在各地出现的中小企业结盟方式其实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工商关系重塑。
中国蓝海医药A联盟在年末的成立颇有一点标志性意义——国内27个省级大型医药流通公司和PTO药店贸易联盟共同发起成立的医药商业联合体,前者覆盖全国20多省市、年销500亿元;后者在200个城市零售门店过万——而它们的目标是上游、渠道、终端整个产业链的立体营销。
四川科伦医贸总经理刘亚蜀指出,这是在新医改条件下的模式创新,它力图完成省际间的横向联合,对接省级区域内的纵向一体运作,实现上游供应链体系的无缝对接,打通产业链,实现工商价值一体化。
显然,对全国正在普遍调整的工商关系来说,这仅仅是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