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10个月的等待后,这桩并购的反垄断审查终于到了尾声。”松下电器中国公司副董事长张仲文终于松了一口气。
10月30日,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公布了松下三洋并购案的审查结果,公告显示经过对涉及不同产品的39家同行竞争者和下游用户的多次电话和实地调查后,商务部认为此项集中将在硬币型锂二次电池、民用镍氢电池和车用镍氢电池三个产品市场产生限制或排除竞争影响。
而经过双方今年8月后的5次商谈后,10月22日松下电器提交了最终救济方案,商务部认为这些救济方案实施后将可以消除这次并购对中国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于是松下三洋并购案在中国获得了“有条件通过”。
闯关国家审查
松下电器对三洋电机的并购,一波三折,从2008年年初谈到12月才达成协议,松下电器社长大坪文雄斯时声称2009年2月将完成对三洋的收购。
然而日本、欧盟、美国和中国反垄断机构的审查又称为这起并购的最大障碍,中间一度传出因为美国反垄断机构反对,这起并购可以夭折的消息。
张仲文告诉本报记者,“按照WTO相关规则,这次牵扯到11个国家的并购需要经过相关国家的审批,其实2009年1月21日我们就向相关国家的反垄断机构都提交了申报,但是审批过程超过了我们的预料。”
2009年1月21日,商务部收到松下公司收购三洋公司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申请。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申报材料不完整,要求申报方进一步补充完善。4月30日,申报方提交了补充材料,直到5月4日予以立案,开始初步审查。
然而在中国商务部的初步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反垄断局认为此项收购导致合并后新企业在某些重合产品市场的份额明显增高,市场结构发生实质性改变,因此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进一步审查截止日为9月3日。
接下来在8月14日,商务部向松下电器指出了审查发现的竞争问题,并要求其限期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8月26日,松下电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请求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这次审查的截止日为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