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前的童装到现在的日化再到将来的能源: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
娃哈哈,一面中国饮料企业的旗帜;达能,一头来自法国的全球饮料巨鳄。11年前,娃哈哈已经在国内呼风唤雨;11年前,达能低调“打入敌人内部”——达能注资娃哈哈15亿元,获得娃哈哈控股权。这在当时显然是一件“双赢”的事,但在市场上,“双赢”似乎只是一个理想化的结果,市场上只有输赢。联姻5年后,娃哈哈开始在外“沾花惹草”,至今,其非合资公司总资产甚至达到50多亿,而在此期间,达能也没有闲着,分别控股乐百氏、汇源等娃哈哈的对手,随后,达能的手伸向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欲出价40亿元收购。作为娃哈哈创始人的宗庆后此时才明白,自己已经身处出局边缘,奋力反击,大打感情牌,获得极高的人气,但宗庆后要从法理上跨过这道坎,难度不小。
在一番“口水战”后,达能集团于5月9日向瑞典斯德哥尔摩提出仲裁,并于6月4日在美国提起诉讼。6月5日宗庆后提出辞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职务。6月6日达能宣布接受他的辞职。6月7日宗庆后和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员工、经销商等都发出了措辞激烈的公开信。6月12日达能发表声明称宗庆后公开信断章取义歪曲事实。
事实上,上述“纠纷”仅是“强行并购”的表象,究其来龙去脉,一位仲裁资深人士在“通读”相关报道后,无奈地对记者表示:说来话长。他认为,在法律上,娃哈哈在1996年就是法国达能的合资公司,在情理上,宗庆后是娃哈哈的创始人,对“娃哈哈”商标当然有使用权,并且宗庆后认为当年签的是“不平等条约”。记者注意到,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宗庆后今年给两会的提案正是《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经济安全》。
缘起:“帽子”情结
娃哈哈在上世纪90年代已经是国内著名的饮料企业,当年假冒的“哈娃哈”、“哈哈娃”等杂牌子的泛滥,足以说明娃哈哈的影响力。而当年的达能,却只是广东一家不起眼的法国公司。达能并购娃哈哈,实际上有“跟上时代,戴洋帽子”的情结,娃哈哈坐地变身洋娃娃何乐而不为?按宗庆后不久前做客新浪的说法,“当时他(记者注:达能)也不想让你发达,他想自己搞一些能控制的企业,所以把资本金压的很小。合资企业他实际上投了15亿人民币。光买厂房、设备,现在还差10来个亿,它不是资金没到位,而是资本金压缩的很小。”,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当年的达能确实“捡了一个大便宜”。但业内普遍认为,无论宗庆后承认不承认,娃哈哈的洋帽子,对于其10年来的飞速发展,是有帮助的。
那么,达能究竟是一家怎样的企业?记者查阅其网站了解到,总部设于法国巴黎的达能集团是一个业务极为多元化的跨国食品公司,集团的业务遍布六大洲、产品行销100多个国家。1996年集团的总营业额达到839亿法郎。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达能集团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并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之一。看得出来,在当时大力“招商引资”的大背景下,即使娃哈哈不是投怀送抱“傍大款”,至少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
按宗庆后的阐述:“我们1996年与达能及香港百富勤共同投资组建了五家公司,当时娃哈哈效益也很好,由于希望能够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才与他们洽谈合作。而且鉴于当时我国中方企业合资后丧失经营权及员工利益受损害的情况,我们主要关注了这些问题。因此提出来必须打娃哈哈的品牌,必须由中方控制经营权,员工一个都不能辞等条款。而且当时达能仅在中国广州有一家小的酸奶厂,也没有其他企业。因为对方提出来中方不能经营与生产与合资公司有竞争的产品。所以我们感到也很正常。当时对方提出我们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我们感觉是娃哈哈转让到娃哈哈,然后娃哈哈是一个合资公司,我们还占了大股,所以感觉也没有问题。后来转让,商标局没有批准,后来改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我认为因为以前是转让,后面变成我们还可以用这个商标生产其他产品,要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当时也没有感觉到什么太大问题。因为当时也不懂什么叫资本运作,所以现在变成一个大问题。”如此说法,娃哈哈其实是因为一顶“洋帽子”惹上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