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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验肺”折射“愈较真愈受伤”的维权困境
河南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获得了正式鉴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7月10日《东方今报》)
鉴定张海超是否患有尘肺,真的很困难吗?答案恐非如此,多家医院早已为他作出了尘肺诊断,就在他执意“开胸验肺”之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还苦口婆心地劝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然而张海超依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样一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来证明自己曾经受到的伤害和正在遭遇的委屈。耳闻目睹张海超的遭遇,不由令人扼腕长叹,而更令人难耐悲凉的是,尽管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证明,张海超能否赢得最后的胜利依然是一个未知数———由于无权进行职业病鉴定,郑大一附院的诊断只能作为一个参考,一切还要服从于郑州职防所的“最终判决”。
实际上,张海超能够前往郑州职防所就诊,本身就已经实属不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分析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现实情况是,用人单位很少愿意“自证其罪”,绝大多数职业病患者因此很难得到职业病认定。无奈之下,很多人选择了放弃。张海超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凭借他坚持的精神终于在当地信访局的支持下,破例得以在郑州职防所进行鉴定,这样的特例显然难以复制。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张海超的坚韧带给他的却是更深的伤害,这样的结果,情何以堪?
郑州职防所为什么会作出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诊断,目前尚不得知。但可以预计的是,即使存在明显的误诊,郑州职防所也很难被追究相应责任。关于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弄虚作假,《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有详细的罚则,然而,面对可能出现的职业病鉴定争议,到底是弄虚作假还是单纯的误诊,旁人却很难判断。因为缺少对鉴定机构误诊的罚则,同时又因为职业病鉴定本身就掺杂着太多的利益纠葛。真正令人堪忧的局面是,鉴定机构是否会出于各种利益考虑,故意作出误诊,甚至是将弄虚作假巧妙粉饰为一般的误诊?在这种愈较真愈受伤的维权困境中,即使张海超如愿获得职业病认定,也很难谈得上是最终的胜利者。
审视这起事件,不仅希望张海超能够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更希望《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细则能得以进一步完善。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件利器,《职业病防治法》理应引入“举证责任倒置”,明确规定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一切必要资料,否则将承担败诉责任;除此之外,则有必要就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误诊作出明确的罚则,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权力寻租。张海超用他沉重的经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坚实的法律后盾,职业病维权将是个人难以承受之重,而职业病认定恰恰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中国网 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