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视购物乱象,考验着消费者的心智,考验着营销者的良知,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和能力。
陷阱四:无购物凭证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重重。
大部分电视购物公司自己没有产品,接到消费者的订购电话后,直接让供货单位发货,快递公司送货并收款,他们一般不提供购物凭证,所以就出现了从北京的公司(订购热线)订购商品,外地公司收款的现象。一些企业不提供正规发票,即使提供凭证,也无明确的名称、地址、商品规格、保修等详细资料,造成事后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
据上海市工商部门通报的第一季度12315热线投诉情况,涉及电视购物的投诉、申诉高居各商品和服务的首位,与上年一季度相比上升了284%。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监管机关,都希望尽早结束电视购物这种“野蛮生长”状态。
监管
禁播令治标不治本
“其实,电视购物市场混乱早就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对电视购物的监管一直没有停止。”中消协相关人士对此问题非常熟悉。
2006年8月,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签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禁播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5类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
时隔一年,2007年9月,广电总局再次严令禁播8类涉性药品、医疗、保健品广告及有关医疗资讯、电视购物节目。
今年2月,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再次对电视购物进行管理。
对于违规卫视电视台,广电总局警告和整改通知单该发的发了,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该处罚的也处罚了,电视台撤下被监测曝光的虚假广告,造假厂家很快消失了,“禁播令”似乎一度立竿见影,但没有多久,你方唱罢我登场,新的商品又出现了,神乎其神的广告又出现在电视上。
电视台在接这些广告或者播出这些节目前,就不能对观众负责,为这些节目把把关吗?市场监管机关,就不能积极作为吗?常常有类似的电话打到12315投诉中心。
中国电视购物乱象一直遭受国内外舆论的诟病,甚至有评论说,很难再找出像中国大陆电视购物这么乱的市场了。
电视购物乱象,考验着消费者的心智,考验着营销者的良知,考验着监管者的智慧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