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一场局
“侵犯”浙江等地企业权利的当事人何以如此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有知情者道破玄机:这些人不过是一些托而已,侵权官司几乎全是中间人策划好的。而中间人选择在中西部打官司,是因为在浙江等地不容易钻空子。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在浙江金华、温州、绍兴等地,长期有一批号称“全程代理企业司法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机构、个人在活动,其身份主要以律师和广告公司员工为主。他们与一些法院关系熟稔,经常登门鼓动企业出钱,全权委托他们代理驰名商标认定事宜。
浙江那些苦于无法扩大企业知名度和产品销路的中小企业主一旦知道有这个“投资省、见效快”的捷径,无不心动,争先恐后加入争创驰名商标的行列。那些动手快的,甚至还拿到了政府的几十万甚至100万元奖励,除掉支付给中间人的费用还有盈余,驰名商标好像是倒贴的。
但并不是拿到了驰名商标就可以高枕无忧。2006年,安徽宣城中院认定的一个驰名商标就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司法认定背后的一些运作规律,也得以从中窥见一斑。
根据判决书所述内容:2006年5月29日,广东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发现安徽省泾县苏红乡慈坑村村民李朝芳注册了“中国康王”域名以及英文域名www.Kanwan.com.cn,并在其网页上提供盥洗及家庭日用品等商品信息,遂以李朝芳侵犯其“康王组合注册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在宣城市中院对李朝芳提起诉讼,要求李朝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其所拥有的“康王kanwan”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当年8月4日,宣城中院判决汕头康王胜诉,其持有的“康王kanwan”、“Kanwan”、“康王KANGWANG”等3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因李朝芳未上诉,该判决生效。
转折点因汕头康王的竞争对手滇虹药业介入而出现。经过调查,滇虹药业发现没有证据表明李朝芳曾注册康王通用网址,判决中将汕头康王并没有请求的“康王KANGWANG”和“Kanwan”也一并认定为驰名,在法律程序和适用法律上都存在问题,汕头康王涉嫌以造假为手段、通过司法诉讼获得驰名商标。滇虹药业遂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安徽省高院责令宣城中院重审。
后来查明,侵权、诉讼等行为只是康王自导自演的一个局。宣城市中院再次做出判决,撤销了此前关于汕头康王持有的3件商标是驰名商标的认定。康王由此成为国内第一个被司法认定、又经司法撤销的“驰名商标”。
康王并非个案。时代周报记者查阅数十份法院判决书,发现大部分驰名商标认定案,都与“康王案”如出一辙。之所以没有类似翻案事件发生,只是没有第二个滇虹药业提出再审申请而已。
司法系统严查虚假诉讼
驰名商标得而复失,康王或许运气不够好。不过这些年拿到驰名商标的企业也没了兴奋——驰名商标的分量,早已不能跟几年前同日而语。
“在我们义乌,光袜类的驰名商标,就有10个。跟你说,有两个牌子,我这个义乌人都没听说过。”义乌稠州论坛上的网友骆平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记者经过统计发现,义乌服装类的驰名商标已经达到近20个,温州鞋革行业的驰名商标有30多个。在义乌、温州等地许多企业主的心目中,驰名商标已经严重贬值,甚至不如质监部门认定的浙江名牌产品有分量。很多人相信:只要我愿意花钱,再小的公司也能“中国驰名”。
“事实上,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泛滥及背后的猫腻,浙江许多地方政府官员都心知肚明。不过除了取消现金奖励,没有官员愿意跟这个事情较真。毕竟驰名商标持续增多,是值得在每年的政府工作中写上一笔的。何况,这些驰名商标都是外地认定的,跟当地的法院也没有干系。”金华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据他透露,他认识的一些律师就在背后运作驰名商标认定的事。
驰名商标的泛滥,尤其是康王驰名商标运作案的穿帮,引发了公众对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公信力的广泛质疑,亦引起了全国高院的重视。
2008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在审理侵犯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不写入判决主文,也不在调解书中予以认定。
在地方高院中,浙江高院最先对直视驰名商标认定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12月15日,浙江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全国首个针对虚假诉讼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被列为可能产生虚假诉讼的典型之一。
《意见》明确,对参与制造虚假诉讼的有关人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制造虚假诉讼案件的律师,将被吊销执照。对参与制造虚假诉讼案件的审判人员,将严肃处理。时代周报记者陶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