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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  金融时报    更新时间:2008/12/31  ]    ★★★

 

  9 《保险法》二度修订 首次规定保险资金可用作不动产投资

  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保险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案和有关议案的说明。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作了关于保险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提出现行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需要,有必要进行修改,从进一步明确保险活动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保护、进一步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管理、明确保险监管机构职责、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打击保险违法行为等5个方面报告了修订草案主要内容。

  《保险法》修订草案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用作不动产投资。

  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继续审议保险法修订草案等。

  点评? 业内评价称,《保险法》修订草案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领域,增加了“不动产投资”,在现有背景下,保险公司投资渠道仍然狭窄,不利于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这一渠道的拓宽,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构建有效的资金组合,有助于缓解保险业资产负债久期不匹配的老大难问题并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按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仅限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保险公司还禁止设立证券机构和保险业以外的企业,鉴于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保险业发展和国家养老、医疗及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保险法修订草案拟扩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这为“金融混业”留出了空间。

  专家认为,如果将来《保险法》修改范围扩大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范围,那么还有几个影响:第一,对基础设施投资产生影响。第二,投资于不动产,它应该不仅包括直接投资不动产,还包括利用金融产品间接投资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投资产品等等,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第三,使更多的保险资金进入债券市场,对债市本身将产生重要影响。

  10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挂牌 新华人寿股权去向成关注焦点

  2008年9月,根据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挂牌成立。据了解,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属于非盈利性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董事会9名董事成员分别来自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及3家保险公司。公司将依法接收保险保障基金的全部资产。原基金持有的新华人寿股权由公司承接。

  保险保障基金成立于2005年,由保险公司按所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缴纳形成。

  点评? 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险保障基金是按照《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缴纳形成,在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或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时,用以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而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之所以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此前保险保障基金接收新华人寿股权事宜不无关系。2007年5月,保监会为化解潜在风险并维护市场稳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受让新华人寿股权22.53%。2008年7月,再次接手新华人寿股权并增持至30.554%,成为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因此,保险保障基金如何退出新华股权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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