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一托二”买卖
自去年年底,健力宝对祝维沙提起诉讼以来,健力宝集团与母公司健康产业公司的关系便成为双方争论的关键点。因为其可以作为判定5100万平安股权归属权的依据。
据记者了解,健康产业公司是广东健力宝饮料厂的前身,在张海2002年100%收购其股权时,健康产业公司拥有健力宝集团75%的股权,实为健力宝集团的母公司。而这个母公司旗下并未有任何实质产业,仅为一个“空壳”。
健力宝一位高管表示,祝维沙在2004年8月入主健力宝集团的同时,实际上也已经掌控了与健力宝为利益共同体的健康产业公司,其派驻健力宝的主要高管均为“自己人”。而后,祝维沙一方面作为卖方,将该部分股权从健康产业公司出售给自任董事长的金裕兴公司,另一方面,其以健力宝集团总裁身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自为买方。健力宝集团认为其“一手托两家”,将该部分股权转入自己囊中。
对此,金裕兴公司称,股权持有人的确认标准应为工商登记而非出资,健康产业公司才是上述中国平安股权的拥有者。因此金裕兴受让5100万股平安股权的协议应受到法律保护。
据悉,金裕兴公司在2004年11月退出健力宝时,该部分股权转让后获利5000万元。
健力宝律师对记者表示,金裕兴公司通过虚构1.204亿元债务无偿占有了平安5100万股股权中的2800万股。加上此前从张海处抽逃的9600万元资金,祝维沙实际上已经全部收回了1.58亿元出资,另外还获得6000万元非法利益。加上转手平安股权获得的5000万元,其获利共计1.1亿元。
“和解”后又遭反诉
在复杂的案情背后,健力宝追讨股权的历程也一波三折。
健力宝高管对记者表示,自2004年以来,健力宝一直没有放弃对此部分股权的追讨。去年10月起,已经四度对簿公堂。
此期间,祝维沙本人一直未露面,均为代理律师出庭。
记者在三水区提交相关部门的“情况报告”中注意到,祝维沙绕过国有股东以及健力宝董事会出让5100万平安股权给自家金裕兴公司一事,在公安机关对张海长达两年的侦查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内已经予以认定事实,但最终“存疑不诉”。
祝维沙免于刑事起诉,健力宝寄希望的调解也未奏效,遂走上民事诉讼之路。
而在诉讼期间,祝维沙态度反复。据“情况报告”称,由于祝维沙的金裕兴公司曾多次向健力宝集团以及三水区公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表示希望健力宝撤诉庭外和解。健力宝在今年5月27日提起撤诉申请,而金裕兴公司却在两日后,即29日对健力宝提起反诉,称健力宝集团影响其名誉,要求赔偿。
健力宝高管表示,遭遇反诉后,健力宝也立即向法院递交了撤销撤诉的申请。目前该诉讼案是与反诉案合并审理的司法状态。
此外,据记者了解,张海遭查后,平安5100万股股权已经在2005年5月被相关部门司法冻结。“这意味着,即使现在的官司胜诉,我们也不见得可以拿到5100万股股平安股权”,健力宝高管表示,“目前,我们只能一步一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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