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各级政府强制执行绿色采购。环保部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调整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增加了电脑、水龙头、太阳能热水器等5大类别。在此次出台的新清单中,大量民族品牌的产品进入清单之中。
我国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是去年12月出台的。此次发布的清单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尽管如此,这份新清单还是让人眼前一亮,而“亮点”则是进入清单的那些民族品牌的产品。
说起来,民族品牌出现在政府采购的清单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本国的政府买本国的商品,就像是父母总是先关心自己的孩子一样。然而,在现实的政府采购中,却常有人将“自己的孩子”拒之门外。比如,去年某省的有些部门在招标采购中央空调的时候,白纸黑字地写着“品牌要求:合资、进口品牌”。在其他地方,政府采购拒绝民族品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以至于在近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改变这种状况。
实际上,我国也早有这方面的制度,《采购法》中就有明确的条文规定。那么,为什么有些地方在政府采购中还要求“原装进口”呢?质量以及“环保标准”也许是一个可以摆上桌面的理由。可是,民族品牌和国产商品的质量及其环保标准,未必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比如一些合资商品,也是国产商品,质量也不比原装进口的差,为何也不能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
政府采购具有天然的政策导向功能。政府在宏观政策中力推的事情,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理应带头践行。很难想象,政府一边在各种文件上强调“鼓励自主创新”,一边却在政府采购中拒绝“自主创新”的民族品牌和国产商品。“节能减排”是政府的政策目标,“自主创新”也是政府力推的目标,那么在政府在行使各种职能的时候,就应该兼顾这两个方面的目标。作为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选择民族品牌和国产商品。因此,政府采购清单不仅应该是“绿色”的,同时也应该是“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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