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业成、张立海
巨灾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巨变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大地震与地震海啸、特大洪水、特大风暴潮。巨灾的基本特点是:灾害活动规模或强度巨大,受灾面积达一个省或几个、十几个省(区、市),受灾人口达几千万以上,死亡数千人或上万人,几百万或上千万人无家可归,大量房屋和工程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百亿元以上。
世界和中国的巨灾风险
四川汶川大地震是一次典型的巨灾事件。实际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巨灾是在频繁发生的。世界范围内的巨灾主要发生在太平洋沿岸、印度洋沿岸、地中海沿岸诸国。近百年来部分巨灾事件包括:
1906年4月18日美国旧金山8.3级地震,死亡6万多人;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8.2级地震,死亡142807人;1939年1月24日智利南部边境7.8级地震,死亡2.8万人; 1970年5月31日秘鲁钦博特7.8级地震,死亡66794人; 1985年9月19日墨西哥西南太平洋海底8.1级地震,死亡3.5万人; 1990年6月21日伊朗西北部里海沿岸7.3级地震,死亡5万人; 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地震海啸,死亡20多万人。
此外,1927年4月美国密西西比河特大洪水,6.7万平方公里土地被淹,2000多人死亡,60多万人丧失家园;1937年印度加尔各答暴雨洪水,死亡30万人; 1943~1944年孟加拉国暴雨洪水,死亡100多万人; 1970年11月12日原东巴基斯坦台风风暴潮,30万人死亡;1971年越南暴雨洪水死亡10万人;1991年4月29日孟加拉台风,113.8万人死亡……
中国是世界上巨灾特别严重的国家。据历史灾情统计资料,自20世纪以来的100余年,中国各类自然灾害大约造成1250万人死亡(其中直接死亡约400万人,灾后饥荒、瘟疫等间接死亡约850万人),其中大约2/3即830万人死于巨灾事件,而且许多巨灾事件的伤害很大。例如:1920年12月16日宁夏海原8.5级地震,死亡20万人;1938年6月黄河花园口因人为轰炸决口,黄河泛滥9年之久,因水淹、饥荒等死亡89万人。
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抗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但巨灾事件仍不断发生。据统计,1950到2008年,共发生巨灾事件13次,平均4到5年发生一次,巨灾事件共造成直接死亡45万人。巨灾事件发生次数约占同期世界的1/3,造成的人口死亡数量约占世界40%。典型巨灾事件包括:1966年3月22日河北邢台7.2级地震、1970年1月5日云南通海7.7级地震、1976年7月28日河北唐山7.8级地震、1999年9月21日台湾南投7.6级地震、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地震;1954年长江中下游和淮河流域特大洪水,1963年海河流域特大洪水,1975年淮河上游特大洪水,1991年长江、淮河特大洪水,1998年长江、松花江、珠江特大洪水;1994年9417号台风风暴潮、1997年9711号台风风暴潮等。
中国面临巨灾风险的三个原因
今后,中国仍面临严重的巨灾风险。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地处全球二大灾害带。受全球地质构造和气候等因素影响,全球形成了两个巨大的自然灾害带:环太平洋灾害带和北半球中纬度(20°N~40°N)灾害带。中国地域辽阔,西倚全球最高大的青藏高原,东临世界最广阔的太平洋,大部分国土处于这两个灾害带。自然背景之一是,受欧亚板块、印度板块、太平洋板块运动影响,差异性构造运动强烈,在中国大陆形成20多个地震带;而且大部分地震带地形起伏剧烈,山体和岩土结构不稳,地震活动极易引起大规模岩崩、滑坡,并常形成堰塞湖,大大加剧地震破坏损失。自然背景之二是,受纬度、地形、海陆分布等条件影响,中国大陆气候变化十分复杂,特别是降水时空分布严重不均,每年夏季自南而北常出现暴雨,引发严重洪水。自然背景之三是,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区靠近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海洋风暴区,极易发生严重台风、暴雨和风暴潮。
在上述背景下,全国有32%的陆地、大约70%的人口处于Ⅶ度以上地震烈度区;全国669个城市中,受地震、洪水、台风与风暴潮严重威胁的城市分别有62个、265个、167个、6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