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中药老字号重出江湖,老品牌可能将迎接新PK


[ 张玲娜 医药经济报    更新时间:2008/5/4  ]    ★★★

  记者了解到,此前南京同仁堂系列产品使用的品牌较杂,有“渡江”、“遐龄”、“同乐”等,但均不能体现南京同仁堂作为与北京同仁堂一样的同仁堂嫡传的地位。业界专家认为,南京医药此次改换“乐家老铺”品牌,既是南京同仁堂对北京同仁堂传统的传承,更是看中了“乐家老铺”这个百年老字号中含有的品牌核心价值。

  丁峰峻表示,改换“乐家老铺”品牌的动作也将逐步推行,并不会一下子替换掉其他品牌,特别是对于一些区域影响力较大的品牌,依然会推行“双品牌”战略。而在零售终端的动作,目前“乐家老铺”会以“品牌专柜”的形式进入南京医药旗下九大医药连锁,“我们的计划是未来将乐家老铺打造成一个纯中药经营理念的连锁药店”。

  老品牌或将迎接新PK

  目前,中药产业的吸引力正在不断提高。一方面是政府相应的扶持政策出台,提高了投资者对中药产业的利润预期。另外,随着全球“回归自然”浪潮的兴起,中药的优势和特色日益受到重视。

  利润的扩大必然导致资源的进一步整合和同类竞争的激烈化。与其他医药企业相比,百年老字号中药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对产品的销售具有更大的拉动效应,此次南京医药将旗下中药资源整合的动作,就被业内理解为“中药企业的品牌之争热度将继续上升”的一个标志。

  丁峰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南京医药的巨资注入和“乐家老铺”品牌的全面启用,将为南京同仁堂的强势崛起奠定牢固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向市场发出南京同仁堂全面启动国内中药市场强有力的信号。

  同样回归百年“老字号”的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也趁着更名之机,将旗下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原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广州采芝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原广州市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和采芝林北商药材有限公司3个全资子公司真正打造成一个覆盖整个行业,可以协同作战的主体。采芝林药业连锁副经理梁琪对本报记者表示:更名之后,不管在对内对外的事务中,采芝林药业下属的几个子公司都真正成为一个整体,资源整合之后的优势已经体现,采芝林连锁事业的发展也会相应加快脚步。

  医药营销策划专家张继明认为,老字号企业需要不断整合提炼,找到企业最核心的优势,对接消费者的需求,形成自己的企业战略,才能在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作为我国最大的医药经销商之一的南京医药的重金介入无疑给南京同仁堂进军全国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此举给中国中药市场带来的格局之变或将进一步显现。

  链接

  乐家老铺溯源

  据了解,北京同仁堂药店前身是“京都同仁堂乐家老铺”,因其创办人名为乐尊育,“乐家老铺”由此得名。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始建于1926年,由同仁堂乐氏家族第十三代嫡传乐笃周受命筹办,其生产工艺、成药配方、经营方式皆承继北京老店。解放后直至1955年10月,才改名为“公私合营南京同仁堂国药号股份有限公司”,后几经改制、重组,才有了现在南、北同仁堂的格局。

  而从零售门店及品牌特色来看,北京的“同仁堂”在国内家喻户晓,在海外也有很高的知名度,但其淡化了“乐家老铺”字样,反而是南京的“乐家老铺”一直保存至今。

 
 
 http://www.ppzw.com/Advertisement.asp

上一页  1 2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缔造海西品牌振兴商业地产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御香苑牛肉冠军品牌推介会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