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先辞职再竞岗,华为"辞职门"博弈新劳动法


[ 姜锵 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8/1/2  ]    ★★★

  在深圳另一个场合,经济学家张五常却为此感慨:“中国现在未富先骄,要搞《劳动合同法》,又要提最低工资。”数百名企业家掌声如潮―――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拥有多家制造型企业。

  结果 劳动者的春天终于到来

  2007年12月17日,23岁的陈军花6元钱,从龙华一个地摊上买了本红色封皮的《劳动合同法》。三年前,他从湖北黄冈老家来到深圳最密集的工业区龙华,辗转多家制造企业。

  “都说《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的,先学一学。”与陈军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越来越多。老板的某一次大会讲话,周围工厂的大裁员举动,媒体对辞工事件的持续报道,让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意识到:终于有一部可以直接影响自己的法律了!

  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拥有1.4亿名产业工人,其中技术工人7000万人,居世界各国之首,而中国职工收入的总和占GDP比例在13%左右,过去20年,这一比例持续下降。

  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立法者认为,需要通过立法加以平衡。

  与华为7000老员工“先辞职再竞岗”相似,一些企业与老员工的特殊合同变更,也被外界解读为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连续两次劳动合同或10年以上工龄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者可获得3倍工资,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这些显见于《劳动合同法》的条文,也凸显了立法者的意图。

  《劳动合同法》已于昨日起实施,劳动者的春天终于到来。

  新闻回放

  ★2007年9月底开始,华为公司逐步实行老员工“自愿辞职”再竞聘上岗。至11月初,7000名工龄超过八年的老员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华为公司共支付补偿金超过10亿元。

  ★2007年11月,经本报及相关媒体报道,华为此举被外界解读为规避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特别是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相关规定。

  ★2007年11月至12月,围绕华为辞职门和《劳动合同法》的大论争,波及中国大多数角落,伴随着的是一个又一个辞工潮。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和深圳市劳动部门介入调查,至12月底,深圳劳动部门作出“在辞职门事件中,华为并无不妥之处”的结论。

 

http://www.ppzw.com/Article_Class2.asp?ClassID=25

中国品牌总网

上一页  1 2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29企业将成为四川老字号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大唐获得近2.5亿补偿款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