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聚焦

现实版“无间道”终结,可口可乐前秘书获刑8年


[  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7/5/25  ]    ★★★

  美国州立法院法官福勒斯达指出,盗窃公司机密,试图卖给竞争对手牟利这种行为“是无法被我们社会所容忍的”。在福勒斯达的力挺下,42岁的威廉斯最终被从严判决

  声泪俱下的哀求并没有换来法官的宽大处理,盗窃公司商业机密的可口可乐前秘书威廉斯(Joya Williams)最终不得不在监狱度过8年光阴。

  美国州立法院法官福勒斯达(J.Owen Forrester)指出,盗窃公司机密,试图卖给竞争对手牟利这种行为“是无法被我们社会所容忍的”。在福勒斯达的力挺下,42岁的威廉斯最终被从严判决。此前,美国联邦检察官所提议的判决参考是63~78个月。威廉斯最终得到的判决显然比这个更重。

  去年,在可口可乐担任秘书一职的威廉斯从公司盗取机密文档,以及将未上市的新品样本给自己多年的朋友达哈尼(Edmund Duhaney)。达哈尼和另一名同伙迪姆森(Ibrahim Dimson)化名Dirk致函百事可乐,称可以出售可口可乐的商业机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百事可乐并没有受诱惑,而是主动将信件转给了可口可乐。随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以及美国联邦调查局等有关方面一起联手,花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掌握了威廉斯、达哈尼和迪姆森的阴谋信息。联邦调查局派出便衣特工以“百事可乐”的身份引诱三人一步步上钩。

  去年7月初的一个周二,正当三人满心欢喜地以为可以拿到“百事可乐”所承诺的150万美元酬金时,等待他们的却是联邦调查局的便衣特工。三人随即被一网打尽。随后,美国检察人员对他们提出指控。

  如今的威廉斯为其一念之差追悔莫及,在判决下达前,在法庭哭诉祈求原谅,“我对不起可口可乐,对不起我的老板和我的家人。”然而眼泪无法挽回犯下的过错,这个本来有着稳定工作的中年女子最终失去了一切。

  这起阴谋的另外两个同伙,达哈尼和迪姆森也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迪姆森被判5年监禁。而达哈尼的判决暂时未下达。其被获准暂时假释几天,陪伴其在医院动外科手术的女儿。

 

--------------------------------------------------------------------------------


  如履薄冰的商业道德

  一场商业反间谍战终于画上句号。可口可乐的“内鬼”威廉斯以及其同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世上没有后悔药。

  在这个案件中,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这对百年冤家居然站在一起,无形中使世人对这起案件更加关注。作为商业上的“冤家对头”,百事可乐并没有像有些公司那样,为获得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而不择手段,况且此次是有人主动“投怀送抱”,从常理而言,百事可乐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常理有时也会失准。我们暂且不讨论威廉斯等人的目的,仅探究一下百事可乐的“反常”行为。有人说,眼下的百事可乐并不在乎可口可乐的这点机密,如果做个顺水人情却可以在大众面前树立起一个公正的形象。百事可乐虽然没有得到可口可乐的机密,但显然是这个案子的最大赢家。

  不过,有一点不能忽略。一份陌生人的来函,可能是无理取闹,也可能确有其事。在并不熟悉所谓“Dirk”底细的背景下,百事可乐没有选择置之不理,而是不动声色地主动告知自己的冤家可口可乐。如果百事可乐没有理睬“Dirk”,那么“Dirk”是否会转而向其他饮料企业卖机密呢?不管百事可乐心机是否真的有某些人所揣测的那么深,但至少从某种程度上,百事可乐对这件案子的破获功不可没。

  事情也许并没有这么简单,百事可乐没有接下“Dirk”这个“单子”,也许并非它不想,而是不敢,因为惧于美国为商业而编织的严密法网。百事可乐也不得不考虑,产品配方也许对其有用,但它也要考虑到如果事情败露后可能对公司带来的致命打击,那时将不再是惩罚的问题,而是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

  也许从美国商业环境这一大背景来观察这次“泄露门”事件更容易让人理解,因为没有人愿意承担推动公司灭亡的千古骂名,百事可乐显然也不愿意。

  其实,百事可乐这种做法本就是一家成熟大企业的本分之举,但反观国内外商业市场上一些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这一举动实在树立了一个范例。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菲亚特:欲在华寻新伙伴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微软:无意再携雅虎之手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