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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部门间冲突的导火索


[ 徐新跃 博锐管理在线    更新时间:2005/4/22  ]    

    大千世界,冲突无处不在。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充斥着冲突,任何企业只有冲突程度和性质的区别,而不可能不存在冲突。在企业内部的各种冲突中部门间的冲突就非常突出,如果不能够有效地解决局部矛盾,就可能影响企业的总体发展。 

    部门间的冲突是部门之间由于利益、目的、手段等分歧而导致的行为对立状态。传统的观点认为,由于冲突意味着分歧和对抗,容易破坏组织的稳定甚至威胁组织的生存,因此必须避免和减少冲突。而现代的观点则认为,过度缺乏冲突会使组织缺乏生机和活力,而适当的冲突能使组织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使组织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因此,一个企业既要限制破坏性冲突也要促进建设性的冲突。
造成部门间冲突的原因是什么?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着许多导致冲突的潜在原因,只有先明确了原因,才能有地放矢地加以解决。经分析汇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容易造成部门间的冲突:

    (1) 员工的“个性”。

    部分员工存在着潜在的侵略意识,并想寻找机会表现出来,例如出风头、损人利己等,从而引发与其它部门员工的矛盾,最后扩展成部门间的冲突。如果对造成冲突的员工进行分析,每家企业基本上都存在着这样的员工,需要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2) 企业资源的争夺。

    企业的资源总是有限的,例如资金、费用、人员等的分配,经常引发各部门间的冲突,为了本部门的利益,每位部门主管都会义无反顾地加入到争夺中。这是每个企业都存在的冲突,特别是在制订下一年度计划时争夺格外激烈,经营者经常需要介入进行协调。

    (3) 价值观和利益的冲突。

    从本部门利益最大化出发,势必引发和其它部门间的冲突。例如营销部希望有丰富的产品品种和较多的库存,以便随时满足客户的需要;而生产部希望少品种、大批量地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对利益诉求的不同自然会产生冲突。

    (4) 职责规定不明确。由于对待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任务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而出现冲突,这是企业内部非常普遍的现象。因为职责规定不明确,导致部门间对待不同工作相互推诿或者竞相插手,从而引发冲突。见责任让,见利益上,这是人之常情,而职责规定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但是事物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的产生总能导致原有的职责规定出现漏洞,因此各种冲突仍然会不断地发生。

    (5) 不合理的考核制度。

    企业为了片面追求效绩,盲目地制定了许多考核制度,各部门为了完成指标、避免处罚,对于成绩相互争夺,对于错误相互隐瞒、推诿,不但加剧了各部门之间的矛盾,错误的问题还容易被隐瞒、拖延以至于得不到最终解决。企业如不能把长期发展和短期绩效有效地进行平衡,各部门自然会专注于完成本部门的目标指标,至于对企业和其它部门会造成什么影响,则不在优先考虑的范围之内,如此当然会引发冲突。

    (6) 组织机构的变动。

    当企业内部组织发生变动时,例如机构精简、合并或扩大等,使原来的平衡被打破,从而出现权利和利益等方面的冲突。组织机构的变动,必然会带来权利和利益的更变,代表既得利益的原有势力必然与新兴势力进行反复争夺,从而导致冲突的持续产生。
    
   (7) 权利的争夺和风气不正等。

    虽然罗列了上述造成冲突的多种原因,但是我们认为:造成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利益和利益的分配。因为有新的利益产生,或者对原有利益分配的不满,才会造成个人、群体、组织参与到利益的争夺中,导致冲突的发生。而只有认清产生冲突的根源,才能找到有效处理冲突的方法,从而协调部门关系,努力形成“1+1>2的协同效应”,使部门利益和企业利益不断地达成微妙的平衡,最终达到提高企业效能和效率的目的。

    作者 徐新跃:大连理工大学MBA,目前担任大连三洋制冷有限公司生产统括本部副本部长兼生产管理部部长,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联工作的统筹管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
邮箱:xy.xu@dl-sany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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