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特许连锁 >> 特许加盟

保资加盟市场更趋理性


[  http://www.biz178.com    更新时间:2005/10/7  ]    

鸡年开市第一个交易周,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等机构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保险公司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这是继2004年10月公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配套文件,明确解决了保险资金独立入市操作的相关技术问题,标志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很快成为现实。笔者以为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保险资金入市将使市场投资更趋理性。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将为目前疲弱的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根据有关规定,保险机构直接入市的比例应当不超过保险资产的5%。截至去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1万亿元,考虑到保险资产的进一步增长,理论上推算未来保险资金入市的资金规模可以达到600亿元左右。

更为深刻的影响是,同近几年来证券投资基金入市相类似,保险资金的投资理念、操作策略等将对市场产生长期实质性的影响。近几年来证券投资基金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规模已达到3000亿元之巨,持仓量达到了目前流通市值的30%左右,对市场运行有了较大的“话语权”。证券投资基金坚持价值投资理念,重点投资大盘绩优蓝筹股,对近几年来市场运行格局变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价值投资理念逐步成为主流的情况下,近几年来市场股价结构出现了剧烈调整,股价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以中集集团、贵州茅台等为代表的少数绩优蓝筹股不断创出新高,而“庄股”、绩差股、ST股等出现“崩”式的下跌,一些ST股迈进了“仙股”行列。

保险资金的特殊性质,将使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时,更注重安全性、流动性,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保证保险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保险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应当考虑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收益能力、信息透明度、股票流动性等各项指标。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前确定股票投资业绩衡量基准,并以绩优、蓝筹及流动性强的股票所确定的指数为该基准的参考。另外还规定,对于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或者已终止上市的;其价格在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等7种股票,保险机构投资者不得投资。因此无论从保险资金的性质及相关规定来看,保险资金在选股操作时,将更趋谨慎,其操作策略将对市场产生较强的示范效应。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将与证券投资基金、券商、QFII、社保基金以及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一起进一步强化目前市场投资者机构化特征。机构投资者注重上市公司各种估值方法的运用,高度关注国际估值比较分析,使得整个市场投资更趋理性,将使未来股价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未来保险资金将可能重点关注以下几大类股票的投资机会。

一是询价新股的投资机会。新股询价制度的实施,使得机构投资者更注重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影响未来市场运行的各种因素变化,在报价时更趋理性,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一级市场的投资风险,提高了一、二级市场的套利机会。在目前市场处于低迷时的较低询价价格更使询价新股存在较大的投资机会。另外按照有关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享受"证券账户资金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的优惠政策,因此保险资金将会高度重视询价新股的投资机会。

二是业绩稳定优良,具有高分红派现能力的上市公司。从国外保险资金的投资实践来看,由于保险资金可运用的中长期性,因此其投资时非常注重投资业绩稳定优良,具有高分红派现能力的上市公司。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功能逐步回归以及上市公司强制性分红规定的实施,未来将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注重分红以回报股东。在行业选择上,保险资金将会重点关注如钢铁、石化、高速公路、电力等现金流量充沛、分红能力强的公司。

三是具有垄断性和资源性的行业。在目前面临股权分置体制性缺陷等许多不确定因素的背景下,保险资金在直接入市时,将会更加注重防御性的投资。如港口、机场、电力、燃气、水务及一些资源类行业,由于它们的垄断地位,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势头,同时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小,将会成为保险资金关注的对象。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加盟店运作不可忽略三步骤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特许与连锁的区别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